姚明起诉侵权案落幕 武汉云鹤公司赔偿100万元
2012年9月21日 09:38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选稿:王静瑶
东方网9月21日消息:体育明星姚明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昨日二审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武汉云鹤公司赔偿姚明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100万元。
去年6月1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案。姚明一方认为武汉云鹤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姚明的签名及包含姚明姓名的“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在其生产的服装、鞋等商品上使用,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