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商标被猪饲料抢注 消费奥运冠军值得思考
2012年8月12日 07:52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贾知若 选稿:吴逸敏
当地时间8月8日,中国羽毛球队完成伦敦奥运会赛程,启程回国。图为林丹走下大巴车。记者 富田 摄
有媒体披露,在奥运会热战期间,商家也没有闲着——重庆西南商标所日前放出消息:早在伦敦奥运开幕前,中国代表团的体育明星就开始被争相抢注,仅刘翔就被抢注了48次……更引人注目的是,“叶诗文”被抢注为内衣品牌,而国家商标局公开信息网资料显示,“林丹”商标早在1997年已被一家四川公司注册到猪饲料类别。
林丹该不该代言猪饲料?这是“消费奥运冠军”大潮中,相当有趣且引人思考的话题。
代言忌牵强附会
抢注还得“更合理”才行
猪饲料企业为什么会抢注林丹?只有两种可能:其一,企业发现羽毛球赛场上的“超级丹”与其产品之间,有某种天然联系。对普通体育迷来说,饲料企业很可能误读了林丹的一身好肌肉吧?
其二,商标抢注有可能成为一本万利的生意。据了解,有九成抢注商标都成为闲置商标,大多抢注奥运商标的都想通过转让谋利,申请注册费仅为2000元,而好的商标转让费就高达几百万。
无论如何,“林丹”被猪饲料企业抢注仍显得尴尬,因为商标与企业之间,有一段八竿子打不着的距离。不过,“消费奥运冠军”也不能太过盲目——两届跆拳道奥运冠军陈中是万基跆拳道俱乐部成员,而孔府家集团则是万基集团旗下企业。该集团可以非常便利地邀请陈中代言,但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你能想象跆拳道与孔府家酒有什么关联吗?我相信如果请陈中代言,无疑自寻死路。”万基集团酒类事业部总经理刘敏说。
“更高更快更强”,这句话放诸于奥运会冠军商标抢注大潮中非常贴切。不过,还得“更合理”才行,因为牵强附会的代言,失败案例比比皆是。
冠军价值再审视
奥运已成为一个商战要塞
博尔特笑傲两届奥运的“百米飞人大战”,从起跑到做起“射雕英雄”的标志性庆祝姿式,也不过几十秒时间,但博尔特的成绩和他的传奇经历将被田径场长久铭记,这不容质疑。
基于此,你先得理解那些在你身边,熬更守夜为了那个9秒63的体育迷们。他们守候的,是短暂,也是永恒。
在时下国内商标抢注热中,无论“文洛克”(伦敦奥运吉祥物)牌打火机,还是“叶诗文”牌内衣,甚至“林丹牌”猪饲料,其实都代表着一种美好期许,期许着奥运价值发扬光大。
客观地说,自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成为史上第一届赚钱的奥运会以来,奥运会开始得到前所未有的推动力。时至今日,它已经成为一个商战的要塞。奥运的价值,岂在那张扣人心弦的奖牌榜?
对众人瞩目的奥运冠军们来说,金牌的价值已开始悄悄兑现。比如孙杨和叶诗文,昨天已经确定获得了某房产集团奖励的、市值超过300万元的房产。
后奥运消费时代
考虑冠军与企业形象契合
以国内的商标抢注潮观之,冠军们的“后奥运被消费时代”已经拉开序幕。当然,商标抢注也有一些B门,比如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折合约4.67亿港元)与唯冠国际就IPAD内地的商标问题达成和解,让世人再次见证了商标背后的巨额利润,这也是部分人热衷抢注名人商标的原因之一。
至于奥运冠军代言是不是价格被哄抬?是不是风险大周期短?是不是符合企业的形象?是不是“顶点即转折点”,同时昭示着商业开发过度?这是需要商家去考虑的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