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矛:羽联乱定规则滥用权力 奥运金牌可以免死
2012年8月3日 02:38
来源:大连晚报 作者:孙卫东 赵健 选稿:刘亨
东方网8月3日消息: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女双“消极比赛”事件已经过去一天,世界羽联也已经做出处罚,相关当事人也做出了回应,但事态远没有就此平息。是不是只有羽毛球比赛才会出现类似丑闻?为什么中国羽毛球队成为“消极比赛”、“退赛”的“领头羊”?责任由谁来负,运动员还是教练,或是管理者?奥运金牌真的重到可以“免死”的地步吗?
劣迹太多惹怒世界羽联
韩国为何一再强调“中国运动员先那样(消极比赛)的”?世界羽联为何突然下了“狠手”?这恐怕要归功于中国羽毛球队太“聪明”。
中国羽毛球队“合理利用规则”的往事太多,单以奥运会的相关赛事而论,至少以下几件事情让世人记忆犹新:2000年悉尼奥运会,叶钊颖女单半决赛受命“让”给队友龚智超;2004年雅典奥运会女单半决赛,周蜜被安排“让”给队友张宁;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为了多争取一个男单参赛名额,中国羽毛球队机关算尽,多次安排包括林丹在内的运动员在资格赛、积分赛中“消极比赛”乃至“退赛”……
值得一提的是,龚智超、张宁最后分别获得了2000年、2004年奥运会的女单冠军,此前的“让球”,一度被中国羽毛球队奉为“经典案例”,中国羽毛球队相关负责人在本届奥运会之前接受采访时曾经非常坦然甚至有几分自鸣得意地“承认”了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让球事件”。而对于“超级丹”成为“退赛王”,李永波起初还以“运动员有伤在身”、或者“过于疲劳”,进行礼节上的搪塞,后期便索性置若罔闻,摆出一副“爱谁谁”的架子——有人认为,正是中国羽毛球队以往过多的劣绩、恶劣的态度惹怒了世界羽联,所以才有了此次突然之间的“狠手”发生。
规则成争议的焦点
李永波在“道歉”之余,仍然不忘给自己、给中国羽毛球队开脱,“过去我们参加奥运会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事情,我们这一次理解不透,是因为第一次在奥运会上遇到这样的规则。”客观地讲,世界羽联的规则确实存在严重缺陷,遭到很多人的强烈抨击。
林丹明确表示:“运动员打了一年的积分赛和排名赛,到奥运会又要参加小组赛,随时都会出现各种冷门,或者和本国对手相遇,像我世界排名第一也要从头打起,从小组赛打起,规则制定者是不是也要考虑这些因素?仔细考虑各方情况?”
原中国羽毛球队教练、后辞职的著名教练李矛,也表示“国际羽联应负很大责任”,“首先乱定规则,随后又滥用权力,这对相关运动员来说太残忍了。”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也对规则产生了质疑。“中国要上诉,我不希望是最好的结果,即便是也应该是改变未来的灰色,任何不赢却可以获利的规则,一定是糟糕的,而不应该仅仅去谴责个人。”
金牌能够“免死”还是“致死”?
对于此次伦敦消极比赛事件,李矛意味深长地表示,“只要有奥运金牌,就不怕的,金牌可以免死的。”此次事件发生后,伦敦当地的报纸对此进行了严厉抨击,他们用上了“丑陋”、“令人恶心”等字眼。值得指出的是,国外媒体近乎一致地强调“中国、韩国、印尼的运动员不应该承担太多责任”,“事情出在了教练乃至管理教练的决策者那里。”
众所周知,中国竞技体育之所以取得如此多的辉煌,和一整套相应的机制体制密不可分。对于羽毛球这样的强势项目来说,保证取得金牌和银牌的成功率,成了这些机制中的最重要环节。中国体育界长期存在着一种“金牌至上”、“合理利用规则无可非议”的思潮,也得到了一些人的附和,这本身便值得深思——我们的问题更多地出现在思想深处,每一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近年来我们一再在口头上强调的“淡化奥运金牌”,自己真的做到了吗?在现有的体制、奖惩机制下面,又怎么可能做到“淡化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