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泰桓晋级一波三折 裁判解读:如果动了就是犯规
2012年7月29日 08:18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姚勤毅 选稿:余燕
许青天 绘
东方网7月29日消息:昨天进行的奥运会男子400米自由泳预赛中,卫冕冠军、韩国名将朴泰桓一度被判犯规,无缘决赛。但是经过向比赛仲裁委员会的申诉,他重新获得了决赛资格。
“如果脚确实动了,就是犯规。”上海的游泳国际级裁判诸达乐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根据国际泳联的竞赛规则,在“takeyourmarks(各就各位)”的口令发出后,选手必须将脚和手放在合适的位置并固定好,不能再动,不然将被视作妨害和影响其他选手、可能导致其抢跳犯规的恶意动作,将被判犯规。昨天,朴泰桓在预赛第三小组以3分46秒68获得小组第一,但现场裁判认为他的脚在起跳前有所移动。“这样的犯规在游泳比赛中是比较常见的。”诸达乐说。
另外,朴泰桓的澳大利亚教练迈克·波尔在观看了录像后,也承认朴泰桓有移动的现象。不过韩国奥委会在第一时间向国际泳联提出申诉,经过近四个小时的研究,国际泳联最终改判,撤销了对朴泰桓的犯规处罚。
韩国媒体对此不依不饶,甚至暗示是“中国裁判黑了朴泰桓”。据报道,负责朴泰桓这个泳道的是一名英国裁判,一名中国裁判负责朴泰桓右手的一条泳道,而举报朴泰桓犯规的正是这名中国裁判,韩国媒体因此认为中国裁判“越权”。对此,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部长袁昊然表示,这是无稽之谈,“伦敦奥运会上共有两位中国裁判执法比赛,其中一名裁判主管今天上午的女子项目,另一名裁判是转身处的替补裁判,根本就没有上场。”袁昊然指出,被韩国媒体质疑的实际上是日本裁判江口,并非来自中国。
值得一提的是,朴泰桓是在完成比赛后才被告知自己被判犯规,有观众对此不解。根据规定,如果一名选手在出发信号发出前被判犯规,他会被取消比赛资格,其他选手重新出发。如果犯规是在出发信号发出后才被判定的,则会在赛事结束后再对该选手进行处理。朴泰桓是在出发后被判犯规的,因此他已经有了一个比赛成绩,由于犯规判罚被取消,这个成绩也就成为“合法”的成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