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体声明:朱骏需道歉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2009年11月28日 09:16
来源:东方网 作者:曹惠良 选稿:杨洋
东方网11月28日消息:11月27日下午16时,上海申花俱乐部投资人朱骏手握两份《东方体育日报》闯进东体会议室,指责对方对申花方面有“不实”报道,情绪激动的朱骏随后与《东体》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行为过激一度惊动静安分局南京西路警署民警抵达现场,经过之后认定,朱骏的行为“影响了《东方体育日报》的正常工作秩序”。随后逐渐冷静下来的朱骏表态认识到了自己的态度问题,但是对于自己的过激行为,他拒绝道歉。
《东方体育日报》社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富敏荣律师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11月27日,申花投资人朱骏因对《东方体育日报》的报道不满,进入《东方体育日报》社,大叫大嚷,推搡记者,怒摔杯子,使得正在进行的本报党支部会议被迫中断,甚至还威胁记者,其目的是阻止本报的批评报道和行使正常的舆论监督。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报社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为此,报社现要求朱骏对于上述行为作出公开道歉,与此同时,报社保留依法追究朱骏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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