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首例游戏维权案件告捷
2021-09-16 19:15 人民资讯
知识产权强保护 为IP跨界保留竞争优势
笔者在梳理涉及游戏改编类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常见的游戏侵权案件多数是由初始权利人(如玄霆公司)对市面上冒用知名IP商标的游戏进行起诉,或是获得游戏改编发行权利的正版游戏对“换皮”、“盗用素材”的仿冒游戏进行对抗。
本案是首例正版游戏未上线,游戏改编发行权人便从盗版游戏运营主体中获得侵权赔偿的案例。
据孙磊介绍,从本案被告企业名称可以看出,该公司可能属于“马甲包”,马甲包买量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业内做法,为了规避应用渠道的限制,一般都会用不同的“海南”“霍尔果斯”等壳公司主体发行,马甲包有很大一部分题材是仙侠类,多从自动挂机的页游改编而来,开发成本低,主要靠安卓市场的吸量挣钱,而为了“吸量”常常蹭热门IP,从热门IP的名称上或者图标上贴靠。
以本案被告为代表的一批游戏公司,以低开发成本,博取热门IP的巨额流量,攫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同时,其低质量的游戏体验,也会使相关玩家对未上线的正版游戏产生不良评价。
本案中,法院在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同时指出,《庆余年》手游尚未投入市场,被告使用上述名称运营相关游戏将影响该手游投向市场后,相关公众对该游戏可能产生的评价,从而导致原告产生损失。
通过这一观点,我们可以研判出当前知识产权司法界的“先保护”趋势,即在热门IP影视、游戏等改编盛行的市场环境中,对衍生权利所有人预留一定的竞争优势,从而打造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防止出现“不劳而获”的恶意攀附,削弱权利人的创新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