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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思等四国脚预计被判7年 涉案财物去向是关键

2012年3月27日 08: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永军 选稿:朱恬

  据了解,申思等4人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金额合计800万左右。昨晚,一位已被一审判决的反赌案案犯的辩护律师分析说:“如果每人的受贿金额达到200万,最终的量刑可能在7年左右。”

  在庭审之前,申思的辩护律师胡雪表示,他对4人的具体涉案情况不便透露。他强调,申思的案子,主要涉及2003年甲A联赛最后一场上海国际对阵天津泰达(微博)的比赛,申思和祁宏都是以同一个案件起诉,将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

  昨天,这位已被一审判决的反赌案案犯的辩护律师分析:“参照已经判决的案例,如果4人每人的受贿金额达到200万,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可能是7年左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可能有另外的因素,比如说认罪态度、退赃以及有没有立功表现等等,如果有的话,法官是可以考虑减刑的。另外,虽然那场比赛涉案金额是800万,但这些钱是否都进了4人的口袋,是否还有一部分被其他人分走也很重要。综合分析,4人刑期还是在7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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