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幽称黄健翔是其一生的被告 如败诉还会继续告
2009年11月20日 17:42
来源:东方网 作者:朱雯婷 选稿:王冠宇
东方网记者朱雯婷11月20日报道:今天上午9时,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审理,本次审理为该案件首度公开审理。与前几次庭审相同,被上诉人黄健翔依然没有出席庭审,而是委托其代理律师出庭辩护。庭审后,陆幽告诉记者,“黄健翔是她一生的被告”。
陆幽的上诉请求为,撤销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索赔50万元、黄健翔道歉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由黄健翔承担两审全部诉讼费用。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黄健翔《丑话说在前头》这篇博文的指向性是否是唯一与排他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与一审有所区别的是,今天陆幽提交了一些新的物证,其中包括一份医院出具的宫外孕的诊断书,上面盖有秦皇岛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公章以及医师赵雪莲的盖章确认。
在一审中,被上诉人律师提出,仅出具门诊病历不足以证明陆幽确实患有宫外孕。因此在二审之前,陆幽特意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了这份医院和主治医师确认的诊断书,以此回应对方律师一审提出的质疑。“秦皇岛市妇幼保健医院”和“医师赵雪莲”这两条信息,并非陆幽本人和其代理律师向外界透露的,而是在庭审现场,由被诉人代理律师赵律师当庭给念了出来。当赵律师向着众多媒体念出这两条信息时,陆幽显得非常激动,她认为对方代理律师再度泄露了不该泄露的隐私。
据了解,二审开庭进行4个小时,北京二中院没有当庭做出宣判结果,法院会择日再次开庭。庭审后,陆幽表示:“我会坚决上诉,黄健翔是我一生的被告,他必须向我道歉。”陆幽的代理律师富敏荣表示,本案的胜算目前无法预计。但如果维持一审原判,确认陆幽败诉的话,我们肯定还是会继续打下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