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世豪和克雷桑判罚不同被质疑“双标”?足协裁判委员会回应

2024-07-25 15:47  赛事知多少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江西庐山守门员出击动作不构成犯规,裁判员临场未判罚球点球的决定正确。另外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石家庄功夫28号队员主动发起接触,佯装被犯规,应判其佯装(假摔)并出示黄牌警告,由江西庐山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判例四:中甲联赛第18轮,重庆铜梁龙VS青岛红狮,比赛第64分钟,重庆铜梁龙29号队员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从与越位线近似齐平的镜头画面看,重庆铜梁龙队员在对方球门区附近传球时,触球瞬间球的位置被其他队员遮挡,无绝对证据证明重庆铜梁龙29号队员和24号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是否较球及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都更接近对方球门线),但从视频可基本判断出29号不处于越位位置,24号处于越位位置。而后续重庆铜梁龙24号的行为,不构成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因此裁判员临场判进球有效的决定正确。

判例五:中甲联赛第18轮,苏州东吴VS无锡吴钩,比赛第35分钟,无锡吴钩45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苏州东吴35号队员争抢球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根据现有视频以及球的运行线路判断,守方队员铲球触到了球,其动作也不构成犯规,裁判员临场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应予支持。

判例六:中甲联赛第18轮,苏州东吴VS无锡吴钩,比赛第57分钟,无锡吴钩20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苏州东吴5号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无锡吴钩20号扣球变向后已经失去对球的完全控制,苏州东吴5号防守队员没有犯规动作,双方的身体接触属于比赛中的正常接触,裁判员临场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正确。

判例七:中甲联赛第18轮,苏州东吴VS无锡吴钩,比赛第70分钟,苏州东吴31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无锡吴钩36号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裁判员判无锡吴钩36号防守犯规,判罚球点球,并向无锡吴钩36号出示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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