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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苏州河城市龙舟国际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3年4月24日 10:12

来源:东方网 选稿:朱恬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龙舟协会、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普陀区体育局

  二、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3年6月10日

  (二)竞赛地点:上海市苏州河普陀区江宁路桥至中潭路桥水域

  三、竞赛项目与分组

  (一)公开组:200米直道竞速赛

  (二)混合组:200米直道竞速赛

  (三)竞赛分组:

  1、公开组:6支参赛队

  2、机关组:9支龙舟队

  3、街镇组:9支龙舟队

  4、中学生组:6支龙舟队

  四、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凡报名并经组委会邀请的龙舟队。

  (二)凡参加选拔赛获决赛资格的龙舟队。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须经医院证明(盖有医务部门公章)身体健康,在没有救生设备情况下,身着比赛服装,能游泳100米以上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四)报名人数:

  1、公开组:各参赛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名,运动员13名,其中鼓手1名、舵手1名、划手10名、预备划手1名。

  2、混合组:各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4名,其中鼓手1名、舵手1名、划手10名、预备划手2名。其中:女性划手最少报3名;上艇男性划手,最多不得超过8名,女性划手不得少于2名。

  (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龙舟竞赛规则规定,各参赛队运动员的健康状况、游泳能力、安全问题由领队和教练负责。领队必须签署全队参赛人员的安全责任书。所有参赛人员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提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根据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的《龙舟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使用12人龙舟和比赛用桨,由大会统一提供。

  (三)比赛设3条航道。

  (四)赛制:

  1、采用预赛(排位赛)和决赛的赛制。

  2、预赛的分组和航道安排,在赛前裁判、领队联席会议上抽签决定。

  3、各组别决赛的分组和航道安排,根据预赛(排位赛)的成绩决定。预赛(排位赛)获得第一至第三位的龙舟队,参加1至3名的决赛,其中预赛成绩最好的队进决赛2道、预赛成绩第二的队进决赛3道、预赛成绩第三的进决赛1道;余类推。

  (五)预赛(排位赛)安排在上午(开幕式前)进行。决赛安排在开幕式后进行。

  (六)若报名参赛队伍超过规定数时,大会将提前在长风公园安排选拔赛,确定参加苏州河预赛的队伍。

  (七)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正确穿着救生衣,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安排和指挥,方能下水参加训练和比赛。

  (八)比赛时,各代表队应统一服饰和着装。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根据各组别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各组别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获奖证书、参赛证书和奖金;第四名后各队颁发获奖证书、参赛证书和奖金。

  七、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

  1、各参赛队伍可登录上海市体育局网站(tyj.sh.gov.cn)进入“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页面中报名。

  2、受邀请的参赛队请登录大会组委会竞赛部网站www.shptty.com或,下载竞赛规程和报名表,于2013年4月20日之前。先将填报后的报名表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给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后用快递形式将原件邮寄大会组委会竞赛部。

  3、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407室“第十届上海苏州河城市龙舟国际邀请赛组委会竞赛部”。邮编:200333

  传真:021-52564588*7457、52564588*7468

  联系人:严进发E-mail:fe6119@126.com

  联系电话:021-52564588*7462

  联系人:钱晓玲E-mail:qianxiaoling@shpt.gov.cn

  联系电话:021-52564588*7455

  (二)报到:

  1、本市参赛队于比赛前2小时到大会指定地点报到。

  2、受组委会邀请的本市以外的参赛队于6月8日报到,报到地点:待定。

  (三)离会:

  1、本市参赛队比赛结束,即可离会,其他参赛队于6月11日12:00之前离会。

  2、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一切费用自理。

  3、有参赛队如需要观光旅游,请在报名时一并提出,组委会将提供上海、苏州、杭州等地游览的优质服务。(旅游经费自理)

  (四)如需要大会协助预定返程车、船、机票的各参赛队(本市参赛队除外),请于5月21日之前,将需要代办的返程票务的时间、航班、车次明确告知大会组委会。

  (五)除本市以外各参赛队,请于6月1日前,将抵沪的确切地点、航班、车次和时间明确告知大会组委会,便于大会提供接站服务。

  (六)6月9日下午举行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具体地点和事件另行通知。

  八、经费

  凡受邀请的本市以外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抵沪后的食、宿交通费由大会提供。本市参赛队费用自理。

  九、仲裁委员会

  成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竞赛规则中有关仲裁条例的规定执行。

  十、裁判员

  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聘请和委派。

  十一、其它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请各参赛队在递交正式比赛报名表时递交一篇约70字的龙舟队简介。

  (三)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所有参赛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以便大会统一购买保险)。

  十二、本次竞赛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本届大联赛办公室

上海苏州河城市龙舟国际邀请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队名(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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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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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划手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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