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总决赛竞赛规程
2013年4月17日 10:35
来源:东方网 选稿:刘亨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网球协会、解放日报
二、协办单位
上海网球123推广管理有限公司、《网球大师》杂志
三、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3年11月16日-17日
(二)竞赛地点:旗忠森林体育城网球中心(元江路5500号)
四、竞赛项目与分组:
(一)青年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年龄:18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二)常青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年龄:40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三)老年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年龄:60岁以上(195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五、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由市各有关单项比赛的前6名和系统、区县项目选拔赛的1-3名队伍组成。各系统1-3名队伍同时获得市各单项比赛的前6名,可由系统内下一名次队员替补报名。
(二)参赛队员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本项目竞赛,同时参赛报到时须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凡本市运动队在编的一、二级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比赛(包括职业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
(四)赛事组委会有权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上海市网球协会拥有参赛选手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五)登录上海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sh.gov.cn或上海网球之窗www.shtennis123.com下载报名表填写参赛信息后发送邮件至123@shtennis123.com,经组委会电话确认并付款后,报名有效。
(六)报名费:50元/人,100元/队在开赛前一次性支付。
(七)报名赠送礼品:每人赠送1本专业网球杂志和1份纪念品。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和《2013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则总则》规定执行。
(二)竞赛方法:
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抽签后实行淘汰制。
比赛采用短盘(4局)决胜制,先赢4局的一方获胜,无占先记分,4比4时抢7决胜(如遇气候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
采用无占先记分法,平分时由接球方选定接球位置。
比赛采用信任制,裁判员巡场,如果发生争议,由裁判长负责协调解决。
参赛队员不得不可兼项。如遇球员受伤不能继续参加比赛按照弃权处理。
(三)更多详细竞赛规程在比赛前以“上海网球之窗”网站(www.shtennis123.com)公布为准。赛事信息请关注“上海网球之窗微博”:http://weibo.com/shtennis123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二)设立国家或上海市业余运动员等级或段位评定办法,对达到标准的运动员授予相关项目业余运动员等级或段位称号。
八、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申诉和纪律
如对赛事安排有异议,应由代表队领队在比赛第二阶段开始前向组委会提交书面材料。第二阶段比赛开始之后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组委会受理后,可不做任何裁决,赛后组委会核实申述材料,并保留做出进一步裁决的权利。
所有口头申诉均视为无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组委会核实申诉材料,并尊重组委会的裁决。
十、其他
各参赛俱乐部/团体/个人所有参赛经费自理,并应自行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十一、本竞赛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于大联赛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