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单打、双打总决赛竞赛规程
2013年4月17日 10:32
来源:东方网 选稿:刘亨
羽毛球单打、双打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羽毛球协会、长宁区体育局、新民晚报
二、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3年10月5、6日
(二)竞赛地点:长宁国际体操中心(武夷路777号)
三、竞赛项目:
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四、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参照《2013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各区县体育局、市级机关系统、大型企业集团公司、高等院校等组织比赛决出的各单项前八名运动员均可参加总决赛。
(三)凡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住的人员,身体健康者均可向基层比赛的组织方报名参赛。本市羽毛球运动队在编的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参赛队及个人应自行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五)各区县和行业系统单位比赛的单项前八名可在总决赛前15天由组织者向市羽毛球协会报名。地址:上海市水电路176号邮编200083 传真66293026
(六)网上报名:“上海业余羽毛球比赛”群,群号:295017599
(七)报名收费:单打30元/人、双打每对50元。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21分一局定胜负(20平后不加分,先得21分者胜出),当领先一方到11分时交换场。
(三)每名运动员最多只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
(四)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根据报名的人数多少决定分组,各组第1名或第1、2名进入第二阶段。进入第二阶段的运动员抽签进位,进行淘汰赛决出前八名。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或证书。
(二)凡获名次者由市羽毛球协会颁发本次市民体育大联赛羽毛球业余运动员等级证书。
七、申诉和纪律: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处。每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最后由仲裁做最后的裁定,违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
八、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届大联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