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制"男子足球总决赛竞赛规程
2013年4月17日 09:58
来源:东方网 选稿:刘亨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足球协会、东方体育日报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3年10-11月
(二)地点:青浦区徐泾镇
三、参赛资格
(一)延锋杯甲组前二名、乙组第一名、丙组第一名和各区县、行业系统成绩最好成绩的4支球队。
(二)本年度已在中国足协注册参加中超、中甲、乙级联赛和U系列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三)报名运动员必须年满18岁周岁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章守纪。
四、报名办法
(一)每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正确。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人数不超过15人。
(二)每队纪律保证1000元,无违纪情况赛后退回。
(三)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3日—10月31日9:00至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上海市足球协会(中山南二路1500号东亚大厦620),联系人:许雷,电话:61613910,邮箱:xulei072@yahoo.com.cn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模共八支球队参加,赛前进行抽签,依次入位。其中各区县和行业系统代表队队伍超过4支,需提前进行附加赛,决出前4名参加总决赛。
(二)比赛采用淘汰赛制决出冠军。(共七场比赛)
(三)比赛采用每场比赛必须赛出胜负,如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为平局,则以互踢“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5+1)
六、比赛规则
(一)采用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室内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为五人制,比赛用球为5号Star足球,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不按净比赛时间计时),中场休息5分钟。
(三)运动员上场必须穿着同一颜色的服装,号码固定,一律穿橡胶底球鞋,违者不准上场。
(四)运动员上场比赛前,必须填写12人的上场名单(十五人大名单内)交验有效证件。
七、纪律及有关规定
(一)执行《上海市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试行)》及本竞赛规程的规定。
(二)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二次,红牌一次者(如纪律委员会无更重处罚)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三)在比赛中一个队不服从裁判的判决,中断比赛5分钟即为罢踢,则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该队与其他队已赛成绩全部无效,罚款500元。
(四)凡超过规定开赛时间10分钟以上的队,则按弃权论处,判对方3:0胜,罚款200元。
(五)运动员必须符合本规程规定,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现象,经纪律委员会裁定后,则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该队与其他队已赛成绩全部无效,罚款500元。
(六)运动员或工作人员无论在比赛前后,场内场外如有殴打或踢、污辱裁判员、对方队员、工作人员等,纪律委员会根据有关条款将加重处罚并全市通报。
(七)对比赛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申诉,须以书面形式上报仲裁委员会,并交纳500元上诉费(无论处理结果如何,上诉费不予退还),上诉书必须在有争议比赛后的4小时内送达仲裁委员会,过期不予受理。本赛事仲裁委员会,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队、运动员、工作人员所作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一律不得上诉。
八、奖励
获得冠军的球队获奖杯一座。
九、本次竞赛解释、修改权属大联赛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