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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申花主体变更还遭罚很荒谬 不服可申诉

2013年2月18日 20:03

来源:新浪体育 作者:当当 选稿:王静瑶

  北京时间2月18日,备受关注的足坛反赌扫黑案涉案球队处罚结果出炉。天津泰达与上海申花均被罚6分,罚款100万,上海申花末代甲A的冠军被剥夺。而山东鲁能等球队,则没有被罚分,仅是罚款。对于足协这样的处罚,新浪体育第一时间连线了法律专家郝劲松,请他点评这次足协的处罚是否合理。

  首先,山东鲁能等球队因为行贿被足协罚款100万。对于这样的判罚,郝劲松认为:“我国的司法当中是有行贿罪。行贿罪的主体分为俱乐部和个人,行贿罪应该移交司法机关。而现在足协是内部处罚,但是足协并不能代替司法,这种处理不公。足协关起门来处罚,也没有监督。”另外郝劲松认为,实际上真正破坏中国足球的东西,有关部门还没有触碰:“实际上真正的赌球还没有触碰,这次判罚的大部分是行贿受贿,真正搞坏中国足球的是赌球,赌球有几万亿的暴利,使得每场比赛都可能被操控。不把赌球的黑幕撕开,还是很难改变中国足球。”

  而对于此次对涉案队判罚的轻重,郝劲松认为不管怎样都要给受罚队申诉的权利:“球队得有申诉的权利。受处罚的球队有重新申诉的权利,如果不服,能不能向法院起诉?从理论上说是应该有的。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个程序上应该有。”

  上海申花是此次处罚的“重灾区”,不仅罚分罚款,还被剥夺了冠军。但是申花的错误是犯在2003年,从2003年到现在,申花的主体已经变更。对于现在这支新申花队遭受处罚,郝劲松认为很荒谬:“很荒谬。司法审判有实效性。几年之内没被发现,就应该是不追溯了。现在足协处罚的板子打在了下一个球队的身上,我觉得是不公平的。法律有时效性,球队也有免于被追究的权利。这么多年过去,足协还在罚,那依据是什么?体育总局的规定有没有,得拿出来。”

  法律专家郝劲松简介:

  郝劲松,男,1972年出生,著名法律人士。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状告国家部委及垄断集团,并胜诉,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还曾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