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奖金高昂堪比奥运 邹市明坦陈赚取奖金买房
2009年10月26日 08:49
来源:青年报 选稿:袁松禄
在七运会以前,由于大环境所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动员奖金不是很高。九运会奖金额度的官方规定是:金牌8万元,银牌5万元,铜牌3万元,这是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上限,与当时奥运会发放的奖金数额基本持平。到了2005年十运会,奖金额度完全由各省市自主制定,当时的东道主江苏队为了实现金牌总数第一的目标,开出高达40万元的重奖,外加价值60万元的房子,和南京某企业的24K纯金火炬作为奖励。而2004年雅典奥运冠军所获的国家奖励、各省市地区奖励加起来也不过100多万元。在奥运一周年的采访中,拳击冠军邹市明也坦陈,为了在北京买房子结婚,他需要在全运会上夺金以赚取奖金。
十一运会中,大家关注的奖金问题早被率先公开。据悉,比起十运会,各省市的奖金普遍上涨10万元左右,涨幅最大的福建将冠军奖金从16万提升至30万,云南涨幅为零,不过他们4年前的奖金就已经达到23万元。江西从十运会的15万元上涨到25万元,此外山东25万元、贵州20万元、重庆20万元。如此的价码,导致奥运金牌不如全运金牌贵的现象出现:江苏剑客仲满在北京奥运会上夺冠后,有报道称其省市奖励加上国家奖金加上赞助商的奖励约有200万元,而在奥运会上战绩平平,却连得5届全运会女子花剑冠军的肖爱华,根据江苏队的规定,蝉联冠军的奖金翻一番,如果连续三届摘金,翻番递进,这样肖爱华应该拿到约400万元的奖金。
中国体育权的著名反黑人士、浙江省体育局前局长陈培德指出:“外界对全运会的质疑就是对体育腐败的一种抨击。因为全运会是体育界最集中的表现,所以大家都把赌注押到全运会上。体育官员的政绩、业绩和运动员的成绩,仅这‘三绩’就注定要让全运会成为奖金最高、荣誉最高的综合性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