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郭林娜兴奋剂违规 组委会公布四项处罚决定
2009年10月18日 11:28
来源: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官方网站 作者:曹亮 选稿:曹惠良
十一运组委会今天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河南省代表团女子赛艇运动员郭林娜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处罚决定。
河南省代表团女子赛艇运动员郭林娜在本届全运会决赛期间,在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兴奋剂检查部实施的兴奋剂检查中,A瓶检测结果呈蛋白同化制剂(19—去甲雄酮)阳性。
根据体育总局《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对河南省女子赛艇运动员郭林娜兴奋剂违规事件做出如下处罚:
1、取消运动员郭林娜第十一届全运会赛艇项目的参赛资格和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2、取消河南省体育代表团第十一届全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3、给予该代表团全国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
4、进一步的处罚将根据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理。
郭林娜的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发生,充分表明反兴奋剂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少数人为了追逐名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使用兴奋剂。为此,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再次强调:
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全运会的反兴奋剂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胜负观,坚决贯彻和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大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的力度。如果有人置大局不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组委会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