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于芬讨债一石三鸟
2008年10月29日 15:43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苏荇 选稿:袁松禄
不得不承认,于芬这个湖北女人确实很聪明,在恰当的时机以讨债的名义向周继红发起又一轮攻击,粗略一算,至少有“一石三鸟”的效果。
选择向全国公示的方法讨债,表面目的当然是为了钱。敢于在全国人民面前说“不惜与国家体育总局打官司”,想必于芬确实没有拿到本该属于她的奖金。她也有过硬的证据:与游泳中心所指的五个奖金代领人进行确认,其中一人还在律师那里写下了该代领签名实属伪造的证明书。如果按照正常渠道打官司,于芬胜算不小。一旦追回被拖欠的款项,数百万元的奖金在我们这些升斗小民看来,确是一笔巨款。
即使未能夺回百万元奖金,能够藉此打击周继红,对于芬来说也是乐事一桩。两个湖北女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早已不是秘密,作为权力斗争的落败者,当年于芬黯然离开国家队,转头便是周继红春风得意的笑脸。两人长期的针锋相对令彼此关系势成水火,于芬近年俨然成了国家队的监督员,一旦抓住马脚势必进行不依不饶的攻击,“给周继红添堵”成为于芬最不辞劳苦的工作重心。有了这枚眼中钉肉中刺,周继红的日子也确实不好过。
不过,选择在奥运会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再次挑起纷争,于芬抛出的这块石头还瞄准了第三只“鸟”,那就是再次强调自己的名师地位,暗示北京奥运会这7块金牌的军功章里也有她的功劳。按照于芬检举信里的说法,在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这7名队员身上,均有曾经的指导教练于芬应得的奖金。这份名单可是大牌云集,其中郭晶晶、周吕鑫、林跃、王鑫四人参加了北京奥运会,总共获得4金1银的进账。国家体育总局的回复否认奖金未发放,但间接承认了于芬是指导这几名队员达四年以上的教练(根据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4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3年内应享受同等奖励)的事实。
虽然国家体育总局表示“周继红不存在个人侵占奖金问题”,但目前舆论基本倒向于芬这一边,就连平日多为跳水队传音的新华社如今也显得更看重于芬的言论,央视的著名主持人白岩松也为此事撰文发表看法。于芬“讨债风波”正在迅速升级,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大家都在关注此事的结果。
不过在于芬看来,重要的也许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这个过程于芬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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