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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园丁”评选活动方案

2014-7-25 16:51:31

来源:东方网 选稿:成昭远

  为挖掘并树立全国基层优秀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典型,给基层体育教师以展示教学能力和工作热情的机会,展现基层体育教师积极投身体育教育事业的精神风貌,为全国从事中小学体育教育的基层教师树立榜样,运动会组委会将委托相关社会媒体举行“全国十佳活力园丁”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国各中小学体育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评选条件

  1.有五年以上从事中小学体育教育工作的经历。在山区、高原等艰苦贫困地区执教者优先考虑。

  2.师德高尚。忠诚于人民的体育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任劳任怨,关爱学生,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3.业务精湛。具有扎实的体育教学功底和体育学科理论基础,至少有一项运动特长,在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上有独到创举,能够在教学中形成自己的特色风格。

  4.业绩突出。在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中成绩突出,深受家长、同行、学生的好评。

  5.教研创新。注重体育教学科研并撰写有一定创新思想、一定理论水平的体育教研论文。

  6.有其他突出事迹,足以为全国同行楷模。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国教育报》《文汇报》等媒体承办,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将依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评选活动。

  1.各省(区、市)选拔“活力园丁”候选人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4月底。根据“活力园丁”评选条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中各选拔出一名全国“活力园丁”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运动会“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

  2.社会评选阶段: 2014年5月初至2014年5月底。“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将在汇总各地报送的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报纸及相关网络组织社会评选,对各地申报的“活力园丁”候选人进行社会票选。

  3.“活力园丁”终评阶段:2014年6月。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业评审队伍,在汇总审核各地报送的材料基础上,结合网络票选情况,选出“全国十佳活力园丁”(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各10名)。入选的“全国十佳活力园丁”将参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卫视阳光少年团队成长季节目的摄制。

  四、评选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活力园丁”评选条件,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评选活动方案,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分县、地市、省级三个层面层层发动、精心组织本省(区、市)的“活力园丁”评选活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国学生运动会“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报送候选人3名,其中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各一名,并向活动评选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文字材料

  (1)按规定填写候选人报名表(详见附表1)和汇总表(详见附表2);

  (2)候选人课堂教案一份或组织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策划方案一份;

  (3)候选人如有相关论文可一并提交,没有可不提交;

  (4)“活力园丁”候选人3000字左右的综合事迹材料一份,需涵盖评选条件中的相关内容。

  2.视频材料

  每名“活力园丁”候选人需提交3~5分钟的视频,拍摄内容包括必选模块和自选模块。

  必选模块包括:(1)候选人自我介绍;(2)教师体育专项技能展示;(3)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展示;(4)教师组织阳光体育活动展示;(5)教师优秀事迹;(6)同事、学生评价。自选模块:其他体现该教师教学能力、精神面貌的内容均可。

  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文字材料需上交一份纸质稿和一份电子稿(WORD格式)。视频材料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寄送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信封上标明“活力园丁”字样。全国“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二号楼205室,邮编:200051,联系人:谭杨红,联系电话:021-32140675;电子邮箱:huoliyuanding2014@163.com。

  五、评选表彰

  学生运动会将评选出“全国十佳活力园丁”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各10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获邀观摩本届学生运动 会、出席本届学生运动会闭幕式并接受表彰。

  各地选拔的其他候选人将获得“全国活力园丁提名奖”,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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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园丁”评选活动方案

2014年7月25日 16:51 来源:东方网

  为挖掘并树立全国基层优秀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典型,给基层体育教师以展示教学能力和工作热情的机会,展现基层体育教师积极投身体育教育事业的精神风貌,为全国从事中小学体育教育的基层教师树立榜样,运动会组委会将委托相关社会媒体举行“全国十佳活力园丁”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国各中小学体育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评选条件

  1.有五年以上从事中小学体育教育工作的经历。在山区、高原等艰苦贫困地区执教者优先考虑。

  2.师德高尚。忠诚于人民的体育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任劳任怨,关爱学生,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3.业务精湛。具有扎实的体育教学功底和体育学科理论基础,至少有一项运动特长,在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上有独到创举,能够在教学中形成自己的特色风格。

  4.业绩突出。在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中成绩突出,深受家长、同行、学生的好评。

  5.教研创新。注重体育教学科研并撰写有一定创新思想、一定理论水平的体育教研论文。

  6.有其他突出事迹,足以为全国同行楷模。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国教育报》《文汇报》等媒体承办,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将依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评选活动。

  1.各省(区、市)选拔“活力园丁”候选人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4月底。根据“活力园丁”评选条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中各选拔出一名全国“活力园丁”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运动会“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

  2.社会评选阶段: 2014年5月初至2014年5月底。“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将在汇总各地报送的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报纸及相关网络组织社会评选,对各地申报的“活力园丁”候选人进行社会票选。

  3.“活力园丁”终评阶段:2014年6月。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业评审队伍,在汇总审核各地报送的材料基础上,结合网络票选情况,选出“全国十佳活力园丁”(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各10名)。入选的“全国十佳活力园丁”将参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卫视阳光少年团队成长季节目的摄制。

  四、评选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活力园丁”评选条件,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评选活动方案,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分县、地市、省级三个层面层层发动、精心组织本省(区、市)的“活力园丁”评选活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国学生运动会“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报送候选人3名,其中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各一名,并向活动评选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文字材料

  (1)按规定填写候选人报名表(详见附表1)和汇总表(详见附表2);

  (2)候选人课堂教案一份或组织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策划方案一份;

  (3)候选人如有相关论文可一并提交,没有可不提交;

  (4)“活力园丁”候选人3000字左右的综合事迹材料一份,需涵盖评选条件中的相关内容。

  2.视频材料

  每名“活力园丁”候选人需提交3~5分钟的视频,拍摄内容包括必选模块和自选模块。

  必选模块包括:(1)候选人自我介绍;(2)教师体育专项技能展示;(3)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展示;(4)教师组织阳光体育活动展示;(5)教师优秀事迹;(6)同事、学生评价。自选模块:其他体现该教师教学能力、精神面貌的内容均可。

  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文字材料需上交一份纸质稿和一份电子稿(WORD格式)。视频材料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寄送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信封上标明“活力园丁”字样。全国“活力园丁”评选委员会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二号楼205室,邮编:200051,联系人:谭杨红,联系电话:021-32140675;电子邮箱:huoliyuanding2014@163.com。

  五、评选表彰

  学生运动会将评选出“全国十佳活力园丁”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师各10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获邀观摩本届学生运动 会、出席本届学生运动会闭幕式并接受表彰。

  各地选拔的其他候选人将获得“全国活力园丁提名奖”,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