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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奥运期间不应擅自停售国家未禁药品

2008年7月19日 17:01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 作者:郑春峰 选稿:树承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明确表示,所谓“奥运期间禁止销售含有兴奋剂的药品”的报道,是不实的报道,是虚假的新闻。
  
  颜江瑛指出,为了避免运动员误服误用,药监局在这些含有兴奋剂物质的药品包装上标识“运动员慎用”,但是这个药品都是常用的药,对公众来说,只要购买者遵照医嘱和按说明书来服用都是安全的。
  
  不过,颜江瑛强调,根据国家2004年3月1日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令的有关规定,除胰岛素以外,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也就是说,即使有上述规定,零售药店也不应该擅自停售国家未禁售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