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新闻热线:021-60850333
浙媒:CBA需要"易建联"条款 特例也需名正言顺

2016-10-26 17:00:11

来源:新浪体育 作者:团子

    易建联回归CBA还需要篮协开绿灯

    转自公众号“天天球友会”

    文/团子

    明天一早开打的NBA新赛季没有易建联,但是球迷和媒体遗憾之余并无太多担心,周末CBA联赛就要开战,退而求其次,易建联找个地方打球总不是问题。

    易建联的回归,是众望所归。

    中国男篮当代的扛把子无球可打,绝对是各级领导和全国球迷都不可接受的尴尬。

    易建联先提出离队,本意就是不想在当打之年当专业替补。

    一开始勇敢挑战NBA的勇气值得赞叹,如今急流勇退另寻巅峰,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当代价值观。

    作为中国人,易建联的身上始终有一种来自“家”的期待。

    广东队是他的家,上一份CBA合同到期后,曾有球队以5年1亿的报价追求易建联,他接到对方老总打来的电话,先说“我对广东队有感情”,第二句才是“希望留在更有竞争力的球队”。

    在现在这种特殊时刻,“家”就是让易建联安定的决定性因素,“家里”永远给他留着门。

    易建联离开广东队之前,一定签下了协议,一旦回归必须是定向的。在球迷看来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这份“众望”,毕竟不能代表了全国所有的球迷,以及CBA全部20家俱乐部。

    而很多人忽视的是,按照CBA的规则,易建联回归广东参加新赛季的CBA联赛,未必是合理合法的。

    联赛不到一周就开打,所有球员的注册工作早已截止。

    理论上,易建联已经失去了代表广东队的注册资格。

    周一易建联离开湖人的小道消息刚传出,就有CBA业内人士言之凿凿地告诉记者,易建联回来,除非以外援,或者亚洲外援的资格注册。

    这是按照CBA关于球员资格的明文规定做出的判断。

    与此同时,媒体上铺天盖地的文章却同样言之凿凿地断定,易建联回归毫无问题。理由也有两条:其一有先例,其二特事特办。

    所谓的先例,是指上赛季郭艾伦因为与辽宁队在合同方面的分歧而错过了注册时间,最后还是延期完成了注册。

    本赛季离开四川队的贾诚也是过了截止时间才在山东队完成了注册。

    这都需要联赛委员会20家俱乐部代表加上中国篮协,投票才能通过。

    而据记者了解,在讨论郭艾伦延期注册问题时,多家俱乐部明确反对,最终篮协还是以保障里约奥运会中国男篮稳定的大局为出发点,做出了压倒性的决定。

    轮到易建联,“大局为重”、“特事特办”的理由一字不改仍然说得通,而且事实上以易建联对国家队的贡献、对CBA联赛品牌价值的推广作用而言,他当然配得上“特事特办”。

    可是注册规则毕竟摆在那里,以后也难保下一个郭艾伦、易建联出现,总不能每次都以万能的“特事特办”开绿灯吧?

    让易建联名正言顺地回家登场,并不是没有办法。

    所谓的“特事特办”会让人“呵呵”,就是因为这个词语本身就代表着不透明、不解释。

    其实哪怕是广东队的争冠对手,在大趋势之下,除了念规则,也很难阻碍易建联的回归,那么,为何不从规则上着手,把关系理顺,顺便也为以后的“特事”制定透明的标准呢?

    NBA的劳资协议中就有太多的特例条款,而且多以球员的名字命名,那往往就是在处理某一球员具体问题时,顺便固定下来的通用规则。比如拉里伯德条款、阿里纳斯条款、罗斯条款等等。

    以罗斯条款为例,就是把罗斯在得到第一笔特例巨额合同时的个人条件固定下来,作为以后通用的规则——在新秀合同期当选过MVP、两次以首发身份入选全明星赛、曾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就可以不受工资帽限制,拿到大合同。

    现在,也该到了CBA的“易建联条款”出炉的时候了。

    条款内容很简单:在一个球队效力10个赛季并夺得总冠军;拿过常规赛、总决赛MVP;现役国家队主力;曾通过选秀入选NBA,如果符合这四个条件,就可以在NBA和CBA母队之间不受限制出入自如。

    从此,有了规矩可依,“特事特办”才真的无需解释。

已有条评论    

上一篇稿件

浙媒:CBA需要"易建联"条款 特例也需名正言顺

2016年10月26日 17:00 来源:新浪体育

    

易建联回归CBA还需要篮协开绿灯

    易建联回归CBA还需要篮协开绿灯

    转自公众号“天天球友会”

    文/团子

    明天一早开打的NBA新赛季没有易建联,但是球迷和媒体遗憾之余并无太多担心,周末CBA联赛就要开战,退而求其次,易建联找个地方打球总不是问题。

    易建联的回归,是众望所归。

    中国男篮当代的扛把子无球可打,绝对是各级领导和全国球迷都不可接受的尴尬。

    易建联先提出离队,本意就是不想在当打之年当专业替补。

    一开始勇敢挑战NBA的勇气值得赞叹,如今急流勇退另寻巅峰,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当代价值观。

    作为中国人,易建联的身上始终有一种来自“家”的期待。

    广东队是他的家,上一份CBA合同到期后,曾有球队以5年1亿的报价追求易建联,他接到对方老总打来的电话,先说“我对广东队有感情”,第二句才是“希望留在更有竞争力的球队”。

    在现在这种特殊时刻,“家”就是让易建联安定的决定性因素,“家里”永远给他留着门。

    易建联离开广东队之前,一定签下了协议,一旦回归必须是定向的。在球迷看来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这份“众望”,毕竟不能代表了全国所有的球迷,以及CBA全部20家俱乐部。

    而很多人忽视的是,按照CBA的规则,易建联回归广东参加新赛季的CBA联赛,未必是合理合法的。

    联赛不到一周就开打,所有球员的注册工作早已截止。

    理论上,易建联已经失去了代表广东队的注册资格。

    周一易建联离开湖人的小道消息刚传出,就有CBA业内人士言之凿凿地告诉记者,易建联回来,除非以外援,或者亚洲外援的资格注册。

    这是按照CBA关于球员资格的明文规定做出的判断。

    与此同时,媒体上铺天盖地的文章却同样言之凿凿地断定,易建联回归毫无问题。理由也有两条:其一有先例,其二特事特办。

    所谓的先例,是指上赛季郭艾伦因为与辽宁队在合同方面的分歧而错过了注册时间,最后还是延期完成了注册。

    本赛季离开四川队的贾诚也是过了截止时间才在山东队完成了注册。

    这都需要联赛委员会20家俱乐部代表加上中国篮协,投票才能通过。

    而据记者了解,在讨论郭艾伦延期注册问题时,多家俱乐部明确反对,最终篮协还是以保障里约奥运会中国男篮稳定的大局为出发点,做出了压倒性的决定。

    轮到易建联,“大局为重”、“特事特办”的理由一字不改仍然说得通,而且事实上以易建联对国家队的贡献、对CBA联赛品牌价值的推广作用而言,他当然配得上“特事特办”。

    可是注册规则毕竟摆在那里,以后也难保下一个郭艾伦、易建联出现,总不能每次都以万能的“特事特办”开绿灯吧?

    让易建联名正言顺地回家登场,并不是没有办法。

    所谓的“特事特办”会让人“呵呵”,就是因为这个词语本身就代表着不透明、不解释。

    其实哪怕是广东队的争冠对手,在大趋势之下,除了念规则,也很难阻碍易建联的回归,那么,为何不从规则上着手,把关系理顺,顺便也为以后的“特事”制定透明的标准呢?

    NBA的劳资协议中就有太多的特例条款,而且多以球员的名字命名,那往往就是在处理某一球员具体问题时,顺便固定下来的通用规则。比如拉里伯德条款、阿里纳斯条款、罗斯条款等等。

    以罗斯条款为例,就是把罗斯在得到第一笔特例巨额合同时的个人条件固定下来,作为以后通用的规则——在新秀合同期当选过MVP、两次以首发身份入选全明星赛、曾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就可以不受工资帽限制,拿到大合同。

    现在,也该到了CBA的“易建联条款”出炉的时候了。

    条款内容很简单:在一个球队效力10个赛季并夺得总冠军;拿过常规赛、总决赛MVP;现役国家队主力;曾通过选秀入选NBA,如果符合这四个条件,就可以在NBA和CBA母队之间不受限制出入自如。

    从此,有了规矩可依,“特事特办”才真的无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