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
2016年8月19日 08:02 来源:城市快报
    (原标题:举报奖励)
    民政部昨日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明确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和处理对涉嫌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投诉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关于投诉举报管辖,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对其登记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受理和查处对登记的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适用“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受理和查处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投诉举报,适用违法行为发生地原则。此外,民政部还设立举报邮箱jbshzz@sina.com,欢迎社会公众对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义及跨省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