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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议组织学员重学重考

2016-8-17 08:40:27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于英杰

    (原标题:检察院建议组织学员重学重考)

    连续报道

    49家驾校购黑客软件刷学时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白翼轩 记者 于英杰) 8月12日,扬子晚报刊发《49家驾校购黑客软件帮刷学时 1万多学员没上路练车却拿到驾照》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16日,记者从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获悉,针对泰州、盐城两地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监管漏洞,正式向两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敦促相关部门对驾培领域进行整改,建议对不符合条件而申领到驾驶证件的学员,组织重新学习或补考。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对驾驶培训实行学时制,目的是让学员在开车练习、赚取学分过程中得到充分的驾驶技能培训,从而培养出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确保正式上路后安全行驶。这些驾校为了降低培训成本而对学时造假,不仅剥夺学员正常的培训时间,更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办案检察院建议,对不符合条件而申领到驾驶证件的学员,应责令其重新学习或补考。

    此前,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曾表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这批学员不能强制进行重考。作为驾驶培训主管部门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则表示,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办案检察院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检察建议发出后,曾与泰州、盐城两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对接沟通,他们回复,对于是否组织重学或补考,需要调查研究。

    “重学或补考的操作难度的确很大,但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从公共安全角度考虑出发,还是提出重学或补考的建议。”办案检察院有关人士说,检察建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相关部门未必接受。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学习驾驶技术一定要到正规驾校报名,不要轻信报名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宣传,利用学时造假无异于饮鸩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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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议组织学员重学重考

2016年8月17日 08:40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检察院建议组织学员重学重考)

    连续报道

    49家驾校购黑客软件刷学时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白翼轩 记者 于英杰) 8月12日,扬子晚报刊发《49家驾校购黑客软件帮刷学时 1万多学员没上路练车却拿到驾照》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16日,记者从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获悉,针对泰州、盐城两地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监管漏洞,正式向两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敦促相关部门对驾培领域进行整改,建议对不符合条件而申领到驾驶证件的学员,组织重新学习或补考。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对驾驶培训实行学时制,目的是让学员在开车练习、赚取学分过程中得到充分的驾驶技能培训,从而培养出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确保正式上路后安全行驶。这些驾校为了降低培训成本而对学时造假,不仅剥夺学员正常的培训时间,更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办案检察院建议,对不符合条件而申领到驾驶证件的学员,应责令其重新学习或补考。

    此前,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曾表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这批学员不能强制进行重考。作为驾驶培训主管部门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则表示,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办案检察院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检察建议发出后,曾与泰州、盐城两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对接沟通,他们回复,对于是否组织重学或补考,需要调查研究。

    “重学或补考的操作难度的确很大,但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从公共安全角度考虑出发,还是提出重学或补考的建议。”办案检察院有关人士说,检察建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相关部门未必接受。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学习驾驶技术一定要到正规驾校报名,不要轻信报名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宣传,利用学时造假无异于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