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将失去消法保护?
2016年8月16日 06:37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原标题:“职业打假人”将失去消法保护?)
    买到了假货怎么办?去找商场索要索赔。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事儿或许经常遇到。
    但也有一部分人,他们专门去找假货,然后去商场索要赔偿,这部分人往往被称为“职业打假人”。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或多或少是因为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但现在这种情况或出现不同的结局。
    [关注]
    打假以营利为目的
    新消法或将不再支持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八章,总计70条。
    《条例》中最受关注的是第二条,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适用对象进行了界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就此,记者进行了走访,问一问市民是怎么看的。
    [走访]
    部分打假人已变了味?
    采访中,不少长春市民坦言,很多“职业打假人”或多或少存在着以盈利为目的的需求,他们知假买假,甚至大批购买,并用“以假打假”的方式,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宁人的心理获得灰色收入。
    但也有市民表示,不可否认,无论“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如何,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潜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改变着消费市场的格局。
    采访中记者发现,社会上给予职业打假人的评价褒贬不一。虽然很多消费者是认可他们的,但也有人认为他们就是在借此为己谋利,是在敲诈,不应算是消费者。
    有业内人士表示,职业打假走到今天似乎已经变味,由最开始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逐渐变为通过抠字眼,钻法律漏洞牟利。
    而在网络上,甚至还有收费教授打假技术的,甚至有人直言不讳的说打假就是为了赚钱。
    [消协]
    “职业打假人”很难界定
    那么,什么算是职业打假人?消协对这个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相关内容,又作何评论呢?
    15日,记者采访了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提起职业打假人,钟萍坦言,在长春不少消费案例是从“职业打假人”获得的线索。“一般情况下,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很难界定其是否为 职业打假人 。”钟萍说,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解释中,如果以个人需求为购买目的所购买的产品,发现假货,进行索赔诉求是合理的。但不少人往往“经常这么做”。
    钟萍说,所以如果意见稿出台,希望是个全面有指引性的内容。“比如,职业打假人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怎么判断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等,更多细则也希望能加入到消法中,这样,在维权解决相关问题中,就更有说服力了。”钟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