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通告
2016年8月12日 05:19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通告)
    经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进行回迁安置,现将本次回迁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安置范围: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有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已交房的被征收人。
    二、 安置时间:起始日2016年8月15日,根据工作安排结束日暂定为2016年8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计划每日办理40户(套)住房,请被征收人按照交房顺序号计算办理日期(如8月15日,办理1号—40号,以此类推),如时间有变动,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安置手续办理地点: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西安市二十二中东邻)。
    四、注意事项:
    (一)被征收人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前来办理安置手续:
    1.缴费的收款收据及银行票据。
    2.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交房顺序号。
    3.产权人不能到现场的,经办人除携带以上两项资料及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逾期未办理者,所产生的相应责任由本人负责。
    请广大被征收人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9-62317795。
    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