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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杯”上海市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5-5-4 14:48:13

来源:上海体育 选稿:成昭远

一、承办单位

奉贤区体育局、上海市门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

奉贤区体育总会、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5年4月18日(周六)

(二)地点:奉贤区体育中心门球场(古华路100号)

四、竞赛项目:5人制团体赛

五、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队为2015年度上海市门球协会注册会员单位优先参赛。

2、根据赛事安排,参赛总队数为24支队。

⑴荣获2014年“长征杯”上海市门球锦标赛前6名队伍直接参赛。

⑵各区县经选拔或推荐参赛队伍名额分配如下(计18支队):

3、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本次比赛。

4、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每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报名后队名不得更改,人员调换需在赛前领队教练抽签编排工作会上提出。

5、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3周岁 (1942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超龄者不能参赛)。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各参赛队请按报名表内容(一式两份)打印,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寄报至:上海市门球协会赛事报名处(地址:南京西路591弄3号,邮编200041,联系人:谢芳,手机:13918717302;李易飞,手机:13020276118;电话/传真:62711800;E-mail:menqiu123@126.com),报名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补充。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前

3、收费标准:200元/队

4、报名表(附后)

5、领队会议:竞赛委员会定于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9:30在上海市门球协会(南京西路591弄3号,近上海电视台)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编组。(注:领队会议通知不再另发。交通线路:乘坐20、37、112、921路等公交车均可到达。)

6、所有参赛队伍于4月18日(周六)上午8点前到赛场报到。

六、竞赛办法

(一) 采用中国门球协会最新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和《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 比赛共24支代表队分成8个组,每组3支队伍进行小组循环赛,取每组前2名进入前16名。然后进行抽签淘汰赛,取前8名进入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三) 上届市门球锦标赛的前六名如缺席,则按顺序递补,最后缺额由市门球协会统一选调替补。

(四) 比赛用具:球棒、计时器、号码布、教练员及队长臂章等自备,比赛用球由竞委会统一提供。

(五) 参赛队必须统一着运动服装且穿运动鞋。如遇雨天,自备雨具。

(六) 凡弄虚作假及违反本竞赛规程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二名获得2015年全国门球锦标赛参赛资格。

(二)比赛录取前八名,直接进入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门球总决赛资格。

(三)奖励办法

1、荣获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2、荣获四至八名的运动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每队奖励500元)

八、申诉和纪律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处。每场比赛参赛队迟到5分钟,判该队该场比赛弃权。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仲裁做最后的裁定,违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

九、其他各项规定均按《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项目竞赛委员会。

 

 

附件:上海市门球锦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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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杯”上海市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5年5月4日 14:48 来源:上海体育

一、承办单位

奉贤区体育局、上海市门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

奉贤区体育总会、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5年4月18日(周六)

(二)地点:奉贤区体育中心门球场(古华路100号)

四、竞赛项目:5人制团体赛

五、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队为2015年度上海市门球协会注册会员单位优先参赛。

2、根据赛事安排,参赛总队数为24支队。

⑴荣获2014年“长征杯”上海市门球锦标赛前6名队伍直接参赛。

⑵各区县经选拔或推荐参赛队伍名额分配如下(计18支队):

3、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本次比赛。

4、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每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报名后队名不得更改,人员调换需在赛前领队教练抽签编排工作会上提出。

5、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3周岁 (1942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超龄者不能参赛)。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各参赛队请按报名表内容(一式两份)打印,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寄报至:上海市门球协会赛事报名处(地址:南京西路591弄3号,邮编200041,联系人:谢芳,手机:13918717302;李易飞,手机:13020276118;电话/传真:62711800;E-mail:menqiu123@126.com),报名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补充。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前

3、收费标准:200元/队

4、报名表(附后)

5、领队会议:竞赛委员会定于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9:30在上海市门球协会(南京西路591弄3号,近上海电视台)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编组。(注:领队会议通知不再另发。交通线路:乘坐20、37、112、921路等公交车均可到达。)

6、所有参赛队伍于4月18日(周六)上午8点前到赛场报到。

六、竞赛办法

(一) 采用中国门球协会最新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和《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 比赛共24支代表队分成8个组,每组3支队伍进行小组循环赛,取每组前2名进入前16名。然后进行抽签淘汰赛,取前8名进入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三) 上届市门球锦标赛的前六名如缺席,则按顺序递补,最后缺额由市门球协会统一选调替补。

(四) 比赛用具:球棒、计时器、号码布、教练员及队长臂章等自备,比赛用球由竞委会统一提供。

(五) 参赛队必须统一着运动服装且穿运动鞋。如遇雨天,自备雨具。

(六) 凡弄虚作假及违反本竞赛规程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二名获得2015年全国门球锦标赛参赛资格。

(二)比赛录取前八名,直接进入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门球总决赛资格。

(三)奖励办法

1、荣获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2、荣获四至八名的运动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每队奖励500元)

八、申诉和纪律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处。每场比赛参赛队迟到5分钟,判该队该场比赛弃权。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仲裁做最后的裁定,违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

九、其他各项规定均按《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项目竞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