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风筝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5年5月4日 14:44 来源:上海体育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风筝协会、浦东新区农民体育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25日
2、地点:浦东新区航头镇市民绿地
三、比赛项目:
(1)龙类风筝(2)翅类风筝(3)板类风筝(4)串类风筝
四、表演项目:
(1)盘鹰类(2)运动风筝团体
五、参赛办法:
(1)上海市社区以镇、街道为单位都可组队参加。每区最多不超过3队。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6人。
(2)每队每名运动员限报2小项,每小项每队限报1只(组),运动类风筝除外。
(3)运动风筝赛的参赛选手可重复报名,一名运动员不能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赛。团体赛选手不得少于3人。
六、比赛办法:
(1)传统风筝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02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运动风筝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时限分别为个人2-4分钟、团体2-5分钟。)音乐和动作、图形须在比赛前交往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与音乐配合、完成质量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4)所有项目比赛中不得更换运动员。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单项录取前六名。给予奖牌和证书。
传统风筝放飞,录取前九名,工艺评分,录取前六名。
(2)以单项9、7、6、5、4、3、计分,计团体分。如团体分相同,看单项第一名。以此类推。团体录取前八名。给予证书。
八、报名和报到:
(1)各队用打印纸将报名单于3月20日前报上海市风筝协会。邮箱:shhfz2012@163.com。
(2)报到时间和地点:待定。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