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练功十八法技能比赛竞赛规程
2015年5月4日 14:13 来源:上海体育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杨浦区体育局、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上海市练功十八法协会
二、比赛日期
2015年6月上旬
三、比赛地点
杨浦体育馆(隆昌路640号)
四、比赛项目与分组:
1、练功十八法《前十八法(简化版)》个人
2、设成年组(1965年6月30日后出生)和老年组(1965年6月30日前出生)
五、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参加办法:
1、参赛对象:在本市工作、学习、居住的人员。
2、健康状况:参赛者必须具备参与本项目比赛身体健康条件。
3、各区县、市级机关、集团公司、高校、驻沪部队以及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团、民办非企业等均可组织个人报名参赛。
4、市民也可根据个人的特长和爱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直接报名参加个人项目参赛。
5、在一项赛事中,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组别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市级本项目竞赛规程将于2015年4月起,陆续在上海市体育局网站(tyj.sh.gov.cn)公布。个人可根据赛事具体要求报名参赛(男女不限)。
2、市级比赛报名方式可采取网络(邮箱)报名(liangong18fa@163.com)、书面报名、电话报名(53075489)等多种方式。
3、报名时间:本项目报名时间原则上从比赛前45天开始,至比赛前20天截止。
4、收费标准:免费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采用《上海市练功十八法比赛规程》。
1、交流比赛项目设简化版“前十八法”个人交流比赛。
2、评分标准以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新版《练功十八法》(医疗保健操)书及上海声像出版社练功十八法DVD为统一标准。音乐伴奏以上海声像出版社《练功十八法》简化版新版音乐为统一标准。
3、比赛分成年組和老年組,视报名情况确定每场比赛同时上场的参赛运动员人数。
4、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30分钟向大会秘书处报到,赛前20分钟进行点名整队,点名不到,作弃权论。
5、运动员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中的二个组的比赛,如经发现,取消这二个组的比赛成绩和奖励。
6、参赛人员必须穿运动装(长裤)、运动鞋,不能戴手套。
7、参赛运动员应听从大会统一指挥,服从大会裁判,遵守大会比赛规程和赛场秩序。
(三)计分方法和名次评定。
1、计分采用十分制计算。参赛队进出场各0.3分,印象分0.4分(即精神饱满、服装整洁、美观大方、队形整齐)共1分,十八节动作,每节0.5分,共9分,总计10分。
2、比赛根据参赛人员的精神面貌、做操姿势、动作技能的优劣情况评定分数和名次,具体要求:服装整洁,美观大方,姿势正确,功法到位,动作缓慢、连贯、协调,幅度要大,要有内劲,并配合呼吸等。
3、比赛时按照统一口令,进出场播放运动员进行曲。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本项目将设立上海市《练功十八法指导员技术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对达到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将授予练功十八法项目相应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八、申诉和纪律
参赛运动员如对大会比赛成绩有异议,可在大会结束后通过书面形式向大会竞赛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在场内喧闹,影响大会比赛正常进行,如有发生上述情况,大会竞赛委员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其他各项规定均按《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项目竞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