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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8届农民运动会第九套广播操、健身操(舞)竞赛规程

2015-5-4 13:51:49

来源:上海体育 选稿:成昭远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农民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宝山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宝山区体育局、各区县体育局、农委、农民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五、竞赛地点:宝山区体育中心(地址:永清路700号)

  六、竞赛项目:

  1、第九套广播操

  2、健身操(舞)

  七、参加办法:

  (一)各区县(乡镇)为单位组队,每单位可报运动队二个,每个运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18名(上场运动员16名、预备2名);

  (二)运动员资格按本届农运会竞赛总则规定执行;

  (三)报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运动会竞委会办公室(报名时请携带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1张,户口本或复印件),逾期不报,不予编排。

  注:运动会竞委会办公室:宝山区永清路700号,宝山区体育局三楼农运会竞赛办公室。

  负责人:程鸣良电话:31198491手机:13901695446

  联系人:陈震 手机:13901807028

  电子电话(传真):31197390邮箱:dbjnyh@163.com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最新审定出版的各项单项竞赛规则和本届农运会制定的特殊规定;

  (二)比赛均采用抽签形式,编排出场顺序;

  (三)广播操

  1、广播操成二路纵队(8×2);

  2、比赛时运动员一律穿运动鞋,不得佩戴金属装饰品,不得穿皮鞋和硬底鞋;

  3、参赛运动员服装力求统一,美观得体;

  4、比赛用广播操音乐带由大会统一提供。

  (四)健身操(舞)

  1、健身操(舞)必须以操为主;结合地域特色,创编健身操,时间为4分钟至4分钟30秒;

  2、健身操成4×4方队(也可按自行设计编排队形)表演形式要求新颖、活泼、欢快、健身、健美;

  3、动作规范、整齐、协调,具有创意和多样性;

  4、健身操队形变换不少于6次;

  5、音乐自选自备(刻制高质量CD片)一曲一碟,力求健康向上,节奏明快,乐曲与动作和谐合拍,音乐节奏为10秒22-26拍;

  6、运动员可以依次做动作,但依次间隔时间不超过4个8拍;

  7、重复动作不超过一个八拍;

  8、服装可以有亮片,但力求统一、美观、大方,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体操鞋和舞鞋,不允许戴装饰品等,不可做违例动作,如:各种滚翻、倒立、手翻、桥等。

  九、评分标准:

  (一)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整套动作满分为100分制或(10分制),要求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1分;

  (二)裁判员的评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中间三个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得分,再减去裁判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

  (三)裁判组(评委组)由6人组成,其中1名为裁判长,5名裁判员,以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判原则。

  十、录取名次:

  按本届农运会竞赛总则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运动队必须提前1小时报到,领取秩序册;

  (二)在指定休息区等侯,按序号走台;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运动会竞赛办公室。

附件:农民运动会广播操、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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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8届农民运动会第九套广播操、健身操(舞)竞赛规程

2015年5月4日 13:51 来源:上海体育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农民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宝山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宝山区体育局、各区县体育局、农委、农民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五、竞赛地点:宝山区体育中心(地址:永清路700号)

  六、竞赛项目:

  1、第九套广播操

  2、健身操(舞)

  七、参加办法:

  (一)各区县(乡镇)为单位组队,每单位可报运动队二个,每个运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18名(上场运动员16名、预备2名);

  (二)运动员资格按本届农运会竞赛总则规定执行;

  (三)报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运动会竞委会办公室(报名时请携带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1张,户口本或复印件),逾期不报,不予编排。

  注:运动会竞委会办公室:宝山区永清路700号,宝山区体育局三楼农运会竞赛办公室。

  负责人:程鸣良电话:31198491手机:13901695446

  联系人:陈震 手机:13901807028

  电子电话(传真):31197390邮箱:dbjnyh@163.com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最新审定出版的各项单项竞赛规则和本届农运会制定的特殊规定;

  (二)比赛均采用抽签形式,编排出场顺序;

  (三)广播操

  1、广播操成二路纵队(8×2);

  2、比赛时运动员一律穿运动鞋,不得佩戴金属装饰品,不得穿皮鞋和硬底鞋;

  3、参赛运动员服装力求统一,美观得体;

  4、比赛用广播操音乐带由大会统一提供。

  (四)健身操(舞)

  1、健身操(舞)必须以操为主;结合地域特色,创编健身操,时间为4分钟至4分钟30秒;

  2、健身操成4×4方队(也可按自行设计编排队形)表演形式要求新颖、活泼、欢快、健身、健美;

  3、动作规范、整齐、协调,具有创意和多样性;

  4、健身操队形变换不少于6次;

  5、音乐自选自备(刻制高质量CD片)一曲一碟,力求健康向上,节奏明快,乐曲与动作和谐合拍,音乐节奏为10秒22-26拍;

  6、运动员可以依次做动作,但依次间隔时间不超过4个8拍;

  7、重复动作不超过一个八拍;

  8、服装可以有亮片,但力求统一、美观、大方,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体操鞋和舞鞋,不允许戴装饰品等,不可做违例动作,如:各种滚翻、倒立、手翻、桥等。

  九、评分标准:

  (一)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整套动作满分为100分制或(10分制),要求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1分;

  (二)裁判员的评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中间三个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得分,再减去裁判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

  (三)裁判组(评委组)由6人组成,其中1名为裁判长,5名裁判员,以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判原则。

  十、录取名次:

  按本届农运会竞赛总则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运动队必须提前1小时报到,领取秩序册;

  (二)在指定休息区等侯,按序号走台;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运动会竞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