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业余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5年5月4日 13:34 来源:上海体育
一、承办单位:嘉定区体育局上海市羽毛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
上海奥林实业有限公司、嘉定体育馆、安亭镇社区体育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5年6月8—9日
(二)地点:安亭—上海国际汽车城羽球中心(博园路7575号)
四、竞赛项目:混合团体赛
五、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参赛办法:
1、凡在本市学习、生活、工作的业余羽毛球爱好者均可组队报名参加,各单位、俱乐部报名队数不限。
2、参赛年龄:1955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并身体健康者。
3、各队可报运动员7男4女(其中替补男、女各2名)。各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赛。
4、现役羽毛球运动员不可参加。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请至嘉定区体育局赛事活动办公室(梅园路315号,嘉定体育馆五号楼102室)。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3日—10日。
3、收费标准:参赛队需交报名费100元/队。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团体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必须打满五场),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11分制,10平后不加分,先到11分的一方胜该局。
(三)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运动员不得兼项)。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所有组别录取前八名进入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羽毛球单项总决赛。
(二)录取名次奖励:录取前十六名给予奖励。
八、申诉与纪律:
1、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九、其他各项规定均按《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竞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