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职人员打高尔夫球 广东规定“九个不准”
2014年12月16日 10:33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对公职人员打高尔夫球 广东规定“九个不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打高尔夫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严禁现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打高尔夫球作出了规定。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打高尔夫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严禁现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打高尔夫球作出了规定。
“九个不准”规定包括:一是不准获取或享受各种形式的高尔夫球会员资格;二是不准在高尔夫球场或高尔夫球有关社会团体兼职(含名誉职务);三是不准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的高尔夫球会员证、贵宾卡、优惠卡和其他各类消费卡(券)及球具;四是不准用公款公物或在办公时间打高尔夫球;五是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打高尔夫球;六是不准由他人支付本人或亲属打高尔夫球的费用;七是不准接受企业馈赠、优惠和以其他方式安排的高尔夫球活动;八是不准擅自参加高尔夫球赛事活动;九是不准参与高尔夫球赌博活动。
《通知》同时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准用公款举办高尔夫球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