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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篮称“注册门”与奥神首钢无关 矛头直指篮协

2014-11-5 20:25:56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余燕 选稿:成昭远

  东方网11月5日消息:11月1日,中国篮协运管部以注册手续不完整为由临时通知吴冠希禁止代表上海男篮在CBA联赛当中出场。此事件引起了新闻媒体,广大球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此事件,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在11月5日赛前专门召开了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上海东方俱乐部方面表示,根据篮协颁布的规章制度,应该给吴冠希注册,为了维权也会积极主动地与篮协沟通,更提出俱乐部有权知道为什么不给吴冠希注册。俱乐部发言人称,“一个球员的上场资格是球员的核心利益所在,也是俱乐部的核心利益所在,如果无视规章制度,任意剥夺球员上场机会的话,是对球员利益的巨大损害。”

  据上海东方俱乐部透露,截止目前为止,篮协给不给吴冠希注册的理由是,吴冠希属于争议球员,而这个争议是基于北京奥神给中国篮协发的一封说明函,其中给出的理由是,北京奥神将吴冠希等球员转会给北京首钢。对此,上海东方俱乐部的态度是,认为北京奥神不具备给出争议的资格,因为奥神不是中国篮协的注册单位,因此奥神与首钢签署的所谓转会协议,在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被称为转会协议。上海东方俱乐部发言人强调,“转会协议只能发生在中国篮协的注册会员之间,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上海东方俱乐部是基于篮协的相关规定与自由球员吴冠希签署正式的球员聘用合同,通过正常手续完全符合篮协的相关规定,向中国篮协提出了注册申请。而对所谓争议球员这个判断,我们不予认同。”上海东方俱乐部称,已先后两次向中国篮协运管部提出了俱乐部的理由,但截至发布会开始前,没有得到篮协的正式答复,因此今晚的比赛,俱乐部也收到通知,吴冠希不能上场。

吴冠希个人声明

  上海东方俱乐部还指出,他们两次申请中皆有提到的《中国篮协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篮协也未给出正式回复。俱乐部称,“这一办法是今年由CBA管理委员会通过篮协正式颁布实施的正式文件,是约束所有中国篮协会员单位、所有CBA参赛球队的一个内部的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所以作为俱乐部来讲,只有按照这套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除此之外,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来完成球员的注册。”

吴冠希现身发布会

  针对“注册门”事件与北京奥神、首钢之间的瓜葛,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执行董事章明基做出了说明。他称,“这不是这次争端的主要焦点。我们从篮协的规章制度来讲,不管吴冠希现在和奥神有没有利益关系,只要吴冠希跟我们讲,他可以跟上海队签约,我们这方面的责任就已经完毕了。如果奥神提出有利益关系,认为吴冠希不能这样做,对此奥神可以去告吴冠希。”他还指出,在这个过程中,俱乐部已经让吴冠希出示了证明,证明没有这层关系。“去年的租借期间,我们和奥神谈,是因为吴冠希本人和我们讲有合同关系,所以我们和奥神谈,后来租借了一年。赛季结束之后,我们继续跟奥神谈永久性的转会,没有结果,之后吴冠希讲,他愿意到上海队来打球,他当时也没有合同在身,原因是他根据中国的《劳动法》,提前30天告知奥神解除合同,而奥神在此之后没有通过正式途径提出回应。”章明基说,“对俱乐部而言,吴冠希作为一个成年人,是完全有行为能力的,就有权和他签订合同。而俱乐部通过调查,也相信吴冠希与奥神没有劳动合同存在。”章明基也强调,“问题的焦点,不是吴冠希与奥神有没有合同关系,而是在篮协的规章制度下,吴冠希可不可以注册。”同时他指出,奥神与吴冠希之间的争议,篮协是没有管辖权的,应该通过法院来裁定。

  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称,他们希望篮协尽快作出裁定,吴冠希能否注册。如果注册有问题,也希望篮协对此作出解释,是根据哪一条规定,认为争议可以阻止球员注册。

  最后,俱乐部发言人强调,他们的沟通方只有篮协,在吴冠希注册的问题上不牵扯北京奥神、北京首钢两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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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篮称“注册门”与奥神首钢无关 矛头直指篮协

2014年11月5日 20:25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11月5日消息:11月1日,中国篮协运管部以注册手续不完整为由临时通知吴冠希禁止代表上海男篮在CBA联赛当中出场。此事件引起了新闻媒体,广大球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此事件,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在11月5日赛前专门召开了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上海东方俱乐部方面表示,根据篮协颁布的规章制度,应该给吴冠希注册,为了维权也会积极主动地与篮协沟通,更提出俱乐部有权知道为什么不给吴冠希注册。俱乐部发言人称,“一个球员的上场资格是球员的核心利益所在,也是俱乐部的核心利益所在,如果无视规章制度,任意剥夺球员上场机会的话,是对球员利益的巨大损害。”

  据上海东方俱乐部透露,截止目前为止,篮协给不给吴冠希注册的理由是,吴冠希属于争议球员,而这个争议是基于北京奥神给中国篮协发的一封说明函,其中给出的理由是,北京奥神将吴冠希等球员转会给北京首钢。对此,上海东方俱乐部的态度是,认为北京奥神不具备给出争议的资格,因为奥神不是中国篮协的注册单位,因此奥神与首钢签署的所谓转会协议,在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被称为转会协议。上海东方俱乐部发言人强调,“转会协议只能发生在中国篮协的注册会员之间,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上海东方俱乐部是基于篮协的相关规定与自由球员吴冠希签署正式的球员聘用合同,通过正常手续完全符合篮协的相关规定,向中国篮协提出了注册申请。而对所谓争议球员这个判断,我们不予认同。”上海东方俱乐部称,已先后两次向中国篮协运管部提出了俱乐部的理由,但截至发布会开始前,没有得到篮协的正式答复,因此今晚的比赛,俱乐部也收到通知,吴冠希不能上场。

吴冠希个人声明

  上海东方俱乐部还指出,他们两次申请中皆有提到的《中国篮协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篮协也未给出正式回复。俱乐部称,“这一办法是今年由CBA管理委员会通过篮协正式颁布实施的正式文件,是约束所有中国篮协会员单位、所有CBA参赛球队的一个内部的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所以作为俱乐部来讲,只有按照这套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除此之外,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来完成球员的注册。”

吴冠希现身发布会

  针对“注册门”事件与北京奥神、首钢之间的瓜葛,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执行董事章明基做出了说明。他称,“这不是这次争端的主要焦点。我们从篮协的规章制度来讲,不管吴冠希现在和奥神有没有利益关系,只要吴冠希跟我们讲,他可以跟上海队签约,我们这方面的责任就已经完毕了。如果奥神提出有利益关系,认为吴冠希不能这样做,对此奥神可以去告吴冠希。”他还指出,在这个过程中,俱乐部已经让吴冠希出示了证明,证明没有这层关系。“去年的租借期间,我们和奥神谈,是因为吴冠希本人和我们讲有合同关系,所以我们和奥神谈,后来租借了一年。赛季结束之后,我们继续跟奥神谈永久性的转会,没有结果,之后吴冠希讲,他愿意到上海队来打球,他当时也没有合同在身,原因是他根据中国的《劳动法》,提前30天告知奥神解除合同,而奥神在此之后没有通过正式途径提出回应。”章明基说,“对俱乐部而言,吴冠希作为一个成年人,是完全有行为能力的,就有权和他签订合同。而俱乐部通过调查,也相信吴冠希与奥神没有劳动合同存在。”章明基也强调,“问题的焦点,不是吴冠希与奥神有没有合同关系,而是在篮协的规章制度下,吴冠希可不可以注册。”同时他指出,奥神与吴冠希之间的争议,篮协是没有管辖权的,应该通过法院来裁定。

  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称,他们希望篮协尽快作出裁定,吴冠希能否注册。如果注册有问题,也希望篮协对此作出解释,是根据哪一条规定,认为争议可以阻止球员注册。

  最后,俱乐部发言人强调,他们的沟通方只有篮协,在吴冠希注册的问题上不牵扯北京奥神、北京首钢两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