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 07:55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甘慧 选稿:王静瑶
原标题: 绿地申花参加中超联赛无悬念
2014年2月28日,足协“关于上海申花股权转让并更名为上海绿地足球俱乐部”公示的截止期。尽管当天德罗巴通过其中国代理律师向足协提出介入申花转让事宜,并要求申花支付欠薪和违约赔偿金总计1311.6003万欧元(约合1.11亿元人民币),不过据上海市足协秘书长隋国扬透露,申花转让不会受此影响,绿地申花参加2014赛季中超联赛没有问题。
公示最后一天德罗巴追债
2月28日,德罗巴委托的中国律师带着授权书与《关于申请介入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申请公函来到中国足协,并见到了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负责人马成全与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明。
该请求书中最为关键的一条是:要求申花对德罗巴的欠薪和违约赔偿金(截至2014年2月28日总计1311.6003万欧元)列入其转让申请中债务范围,否则中国足协应对股权转让不予批准。请求书称:德罗巴是申花最大的债权人,且债权金额可预期并可估算,金额特别巨大,申花应就涉及的股权转让等公司法规定的重大变化事项告知并取得德罗巴同意;中国足协已在2013年11月14日收到国际足联争端解决委员会针对此事的决议,根据《中国足球协会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中国足协应该通知并要求申花提供符合俱乐部转让规范要求的债务说明并通知德罗巴商议解决方案。
2012年7月,德罗巴与申花签署为期两年半的合同,后因申花欠薪及违反合同,德罗巴决定离开申花,并于2013年1月28日转会至土超加拉塔萨雷。随后,德罗巴就申花欠薪和违法合同上诉至国际足联争端解决委员会。
如德罗巴胜诉绿地承担债务
据悉,德罗巴提出的1300万欧元主要是2013、2014年两年合同薪水以及2012年被拖欠的部分薪水。申花联盛方面认为:因为德罗巴率先撕毁合同,并且2013、2014两年都没有代表申花效力,而且已经是在代表土耳其的加拉塔萨雷队踢球了,所以德罗巴提出的赔偿要求不合理、不合法。此前,申花联盛俱乐部已经提交了国际体育法庭申请仲裁。申花联盛方面的人士表示:“他离开我们俱乐部后,并不是赋闲在家,而是已经在其他队伍效力了,所以他提出的很多赔偿,我们不可能付给他。”德罗巴与申花之间的纠纷到底谁能胜诉,或者说申花到底要赔偿德罗巴多少钱,目前还没有最终定论。
不过,足协关于俱乐部股权转让中受让方承担转让方相关债权债务的规定,一旦德罗巴胜诉,绿地将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昨天,隋国扬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申花的此次转让不是资产转让,是股权转让,因此绿地将承继申花的债权债务。”
另据了解,足协请上海体育局出面,与绿地俱乐部、申花联盛俱乐部共同拟定一份“关于解决德罗巴官司的方案”,以保证足协不会因为此事受到国际足联的问责。同时,中国足协也希望绿地或者申花联盛方面能够积极与德罗巴进行沟通,通过调解达成共识,最终圆满解决此事。
此前,有消息说申花转让将受德罗巴一事影响,绿地申花甚至有可能无法参加2014赛季中超联赛,隋国扬否认了这种说法,“转让不会受此影响,绿地申花参加2014赛季中超联赛也不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