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 08:56
来源:搜狐体育 选稿:王静瑶
2014年1月26日晚,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向青岛中能俱乐部发了律师函,主要内容如下:
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
本律师代表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恒大”),向贵部发送本律师函。
恒大今日收到贵部的公开信,对贵部在公开信中多次使用缺乏尊重的字句和无理的质问,我们表示万分遗憾。正如贵部在信中所述,俱乐部之间本应在相互尊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和交流。但贵部此一做法缺少俱乐部间最起码的相互尊重,让我们极度震惊。
恒大与球员刘健之间进行的工作合同谈判严格遵守国际足联(FIFA)的《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及转会规定》和中国足协(CFA)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并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和《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合法合理展开。并且,恒大是经中国足协确认,贵部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刘健工作合同的合同期至2013年12月31日终止,我们在与刘健正式洽谈前及签约后均曾书面告知贵俱乐部。
目前,据我们了解,球员刘健已就其本人与贵部之间的工作合同及注册争议,根据《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亲自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我们正在等待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在此期间,恒大从未发表过针对贵部的任何言论。
贵部在最近一段时间针对恒大已数次发表过极为不负责的言论。经我们调查取证,贵部的言论已经严重损害和侵犯恒大足球俱乐部的品牌形象和声誉。我们已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保留追究贵部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