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转会窗口刚打开,关于青岛中能国脚刘健自由转会广州恒大受阻一事,成为体坛热点。恒大已官方宣布刘健加盟,中能强烈谴责恒大并拿出一份刘健续约至2017年的合同,刘健怒斥中能伪造合同并亮出了“一阴一阳”两份合同,向外界确认自己属“自由身”。
到底谁在说谎,球迷们在“看热闹”之余,不应该忘记“阴阳合同”泛滥的根源:足协当年拍脑袋想出的“限薪令”。想要彻底杜绝“阴阳合同”,中国足协需要开诚布公地彻底废除跟不上职业足球脚步的“限薪令”。
自由转会引发闹剧
当恒大宣布签下自由身的刘健后,马上掀起轩然大波。青岛中能强调刘健非自由身,强烈谴责恒大的强抢行为,同时发出一份刘健与中能俱乐部的“续约合同”。已降入中甲的青岛中能难以接受刘健自由转会,这意味着他们一分钱转会费也拿不到。
当事人刘健昨天特别拿出了“阴阳合同”,证明青岛提供的续约合同完全是伪造。“阳合同”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工作合同,根据刘健提供的复印件显示,他和中能的合同到去年年底到期。理论上,如果中能确已与刘健续约,则守约是刘健必须要做到的;如双方没有续约,则中能涉嫌合同造假。孰是孰非暂无定论,但一场“罗生门”,再次凸显了“阴阳合同”的流毒,对契约精神的亵渎。
阴阳合同剧情老套
有点记性的球迷应该记得,刘健的遭遇似曾相识。去年申花老将于涛自由转会至同城德比对手申鑫,引起两家俱乐部的争议,就曾暴露“阴阳合同”的矛盾。为了避免损失转会费,当时的申花人士甚至公开承认和于涛有两份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其实是各俱乐部当初为了应付足协“限薪令”,恶性争夺甚至限制球员的产物。双方签约时通常会签订两份合同,“阳合同”的薪金标准符合足协规定,可以备案,“阴合同”则怕见天日,其中写明了球员的真实薪金及合同期限,也包含了诸多附加条款和约束条件。
然而,“阴阳合同”是一种赤裸裸的欺骗,不仅令俱乐部、球员不能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而且扰乱了足球行业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环境,已经成为中国足球发展过程中的一颗毒瘤。2010年,中国足协推翻了过去转会制度的“土办法”,彻底接轨国际游戏规则,中国球员可以在合同结束后实现自由身转会。这一革命性的接轨,让所有“阴阳合同”变成随时可能引爆的地雷。
中国足协需要纠错
如何杜绝阴阳合同?有法律专家建议:首先,中国足协应从财务审计角度出发出台相关监管制度。其次,在中国足协、足球俱乐部、经纪人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网签合同为工资凭证和纳税依据。第三,按照欧洲足坛做法推行足球经纪人制度,尤其是请律师担任经纪人。
人们眼中烂泥难上墙的中国足球,确实是限薪的始作俑者。当年借助民众不满水平不高的中国球员年薪动辄百万,中国足协“从善如流”设置了一道限薪令。1998年,足协规定俱乐部主力队员月收入不能超过1.2万元,赢球奖金不能超过40万元。问题是拍脑袋的土政策在市场化的足球领域走不通,“阴阳合同”无师自通:在足协备案的合同符合所有要求,俱乐部和球员保管的合同才是“真合同”。
“阴阳合同”的存在,随着时代发展,碰到新问题。一旦遇到“精明”的投资者,“阴阳合同”会让球员落入被欠薪后欲哭无门的境地。一些俱乐部把真实合同的签约主体设成中国香港的一家公司,等劳资双方爆发矛盾,打官司都找不到究竟该告谁。
职业足球归根到底是一笔生意。队员和俱乐部的合同是市场行为,梅西2500万欧元的世界第一年薪很高,但只要巴塞罗那愿意给,西班牙足协也没理由指手画脚。这两年,中国足协虽不再强调“限薪令”,但从未官方宣布解除禁令,不少俱乐部还在按“老套路”操作。其实,只有中国足球的管理者主动废除昔日“限薪令”,从顶层设计上弥补漏洞,才能真正杜绝“阴阳合同”和相关矛盾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