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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商声明:与孙杨合同结束 拍摄广告中没开车

2013年11月6日 08:32

来源:现代快报 选稿:王静瑶

  前不久,孙杨坐在车内手握方向盘的潇洒画面还在电视上不断播放,前天他却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7天。孙杨的“无照门”也导致其代言的北京现代旗下SUV车型新胜达受到牵连。对此,北京现代相关人士透露,孙杨的代言合同已经在10月结束,“我们和他签约是在去年10月,代言合同为期一年,上个月代言刚刚结束。”

  厂商:

  拍摄过程孙杨没开车

  昨天,北京现代发表声明称,北京现代与孙杨的合作为“产品形象代言”,而非“驾驶者代言”。在整个广告拍摄过程中,孙杨本人从未实际驾驶车辆。

  “在拍摄时我们出于安全的考虑,并不是让孙杨真的去开车,是把车放在平板拖车上移动,他在驾驶室只是做了开车的动作。而且我们选择孙杨是看重了他是奥运冠军。而他是代言我们的产品,代表产品形象精神和内涵,并不是代言我们的车主,所以这和他有没有驾照好像并没有直接联系。”北京现代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他们和孙杨签约是在去年10月,代言合同为期一年,上个月代言刚刚结束,现在该系列所有的广告都已经切掉孙杨镜头。

  专家:

  厂商拍摄了虚假广告

  去年,在活动发布现场,孙杨接受主持人的发问时就提到自己会开车,但是没有驾照。不过之后关于他代言汽车的广告还是公开进行传播。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这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法规定广告要真实合法,内容要真实,但孙杨作为驾驶者,他没驾照,所以这个画面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这样来看,这就是一个虚假的广告,应该受到处罚的广告。”

  在邱宝昌看来,明星代言不是演戏,代言必须要对商品和服务有所了解,而作为厂商,你找一个明知没有本(驾照)的明星去代言,对孙杨来说,人生也不能游戏,包括公众对你的尊重,成绩来之不易,如果你代言了虚假广告,损失肯定更大,这对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明知是虚假广告,明知不能代言,不能开车,还去制作发布这样的广告,是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的。

  链接

  女友不满赔偿主动报警?

  昨天,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根据杭州下城交警大队发言人的叙述,孙杨车内的同乘者对公交司机答应的赔偿金额不满,进而报警。有网友爆料称,车内同乘者为一男一女,女方为孙杨的女友,但已经不是年初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李莹念。同时,新女友也是一名空姐,是厦门航空的空乘。这个消息是否属实?昨天,张亚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并不知情,“这不是我们管的事情,我们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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