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9日 08:26
来源:长江商报 选稿:余燕
原标题: 足协该被严惩? 律师举报卡马乔偷税漏税
前国足主教练卡马乔与中国足协合同纠纷一事日前再起波澜,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智近日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提交实名举报,举报前国足主教练西班牙人卡马乔及其团队存在重大偷税漏税行为,要求卡马乔及其团队必须向中国税务机关依法申报收入并足额纳税,并严惩中国足协不当行为,维护国家及法律的尊严。
熊智告诉记者,他已于8月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及邮政快递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发出他的这份举报函。
举报函称,西班牙人卡马乔及其团队自2011年8月份以来,拿着中国足协高昂的薪酬,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了两年。由于卡马乔与足协合同的相对性与契约私密的特性,虽然无法研读卡马乔和中国足协缔结的“协议书”原文内容,但是,举报人从众多报道中注意到,卡马乔等人所获薪酬特别巨大且标有“税后”字样。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取得和即将取得的薪酬均没有向中国政府依法缴纳一分钱税赋,而是将这种法定义务转嫁给了他人。此举严重违背了中国法律,破坏了中国税收制度,极大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公共利益。
该举报函明确提出两点,即:卡马乔等众必须向中国税务机关依法申报收入并足额纳税;严惩中国足协不当行为,维护国家及法律的尊严。
熊智指出,显然,这笔巨额税款至今仍未归缴国库。他提出,依法缴纳个税是任何一个在中国境内获取薪酬的个人的法定义务。税收是国家主权重要的标志,不可亵渎或交易。卡马乔和中国足协违法将国家主权进行私下磋商或转嫁规避,是不可容忍的。
熊智认为,事实上,也无需研判双方合同中对税务问题进行了怎样的磋商与规避,卡马乔等人自始至终都是纳税义务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卡马乔等众依约取得的是薪金薪酬(包括足协垫付的房租),依法应当按薪金收入申报并缴纳个税,他们所取得的薪酬,适用于我国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应当按照(3%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