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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媛媛:退役的冠军需要“造点血”

2012年12月19日 19:45

来源:荆楚网 选稿:余燕

  原国家级马拉松运动员郭萍因为早期不合理训练埋下祸根,脚部受伤变形后11年无法行走。她曾因无钱治病状告教练获赔10万元,但生活依然拮据。近日郭萍欲将自己的16块奖牌卖掉,换点钱开个小餐馆维持生活。(12月17日《京华时报》)

  中国有句老话“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但这句话却不太适用于中国的运动员。国际马拉松冠军,亚运会举重冠军,全国女子举重冠军……这些已经为国争光、辉煌灿烂的头衔,却无法掩盖运动员退役后生活的窘迫与贫寒。长跑运动员郭萍双脚畸形几近残疾,无钱治病;艾冬梅被迫变卖用血汗换回来的奖牌;邹春兰当搓澡工,举重冠军才力因贫困死亡,还有官员想包养水上项目冠军唐颖。是什么让退役运动员的谋生之路如此艰难…

  对退役运动员,无非三种态度,一种是由国家“包养”,另一种是由商家或是慈善家“圈养”,而“第三条路”则是将其放归社会实行“放养”。随着国家体育改革和退役运动员安置制度的深化,一次夺冠便由国家“包养”下来,让其躺在“功劳簿”上终身享受已是行不通,给退役运动员以合理的补偿已成为普遍方式。因为之前忙于体育竞技,而忽略了谋生技能的培训,如果退役之后思想再不及时转轨,角色不及时转型转型,便只有挨饿受累。

  因此,对于退役运动员,国家应当鼓励他们发挥运动方面的特殊才能和技艺,鼓励他们自强自立,自谋生路,自食其力,重在自我“造血”,而不是靠他人“输血”。前半生争奖牌,后半生卖奖牌,似乎是一种尴尬,当他们生活确实遇到困难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给以适当的扶持。完善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机制,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无忧,则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