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选帅,主教练总是难产。难产在哪里?在于是否能给予主教练应有的、相应的权力。主教练尤其是一个高风险、高责任、高义务的岗位,更需要充分的权力。
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领队和主教练之争,现在大家都看明白了:在中国女足主教练的岗位上,是没有权力可言的。主教练要听领队的,队员、工作人员不是傻子,都会唯领队马首是瞻,那主教练岂不成了一个摆设,一个傀儡,谁还愿意去干?赢了球是人家的,输了球是自己的,更不会有人干了。
领队的背后是足协领导,领队和主教练之争,归根到底是足协领导想在背后掌控球队,不愿意让主教练一人独大,一手遮天。这是由足协的官本位思想决定的,背后还可能牵扯着更为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
因此,女足主教练难产的根源,在于足协没有摆正位置,转变观念,下放权力,没有把责、权、利分清楚。我们本土的教练,无论徐根宝、吴金贵、朱广沪,无论马元安、马良行、王海鸣,甚至陈金刚、林志桦、裴恩才,我相信他们都有一颗爱国的心,哪怕工资少点,女足基础差点,他们都愿意克服困难,挺身而出,关键还是要把权力交给他们,让他们组阁,让他们说了算,在球队内部形成以主教练为核心的和谐氛围。
过去,我们总愿意给外籍教练组阁权,给外籍教练更高额的薪水,但对本土教练却还是上下级的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这种用人上的不平等直接导致了本土教练出成绩难上加难。现在又利用一个“队委会制度”把外籍教练也气跑了,彻底把女足帅位推上了火山口。
放权的另一面,是集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选择了这个主教练,就要充分维护这个主教练的权威,而不是把权力分摊到总教练、顾问、执行教练、领队等各个角色上。没有足协的放权,主教练无法工作;没有主教练的集权,球队也不可能形成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