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申花的官司是一定要打的。一个玩得起申花的人的一句话,就轻而易举地阻碍了一家合法媒体的合法采访,这可不是一件小事。现在,玩得起这个玩得起那个的人很多,如果玩游戏的人也像朱骏这样,玩电影玩演出的人也像朱骏这样,玩商业玩经济的人也像朱骏这样,公众的知情权,媒体的监督权,等等,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当然,像朱骏这样随心所欲的人,毕竟很少。但是,朱骏的非为得以成功,那就是个很坏的榜样。好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坏榜样呢?坏榜样的破坏是严重的。对此,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一定要打这场官司,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东方体育日报》一家媒体的采访权。
与申花的官司是一定要打的。但是,在进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麻烦的问题。昨晚,律师告知,在工商局查遍有关申花的资料,登记在册的董事长人选中,未见朱骏二字。律师笑着说:“所谓的董事长朱骏,其实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听了此话,心想:这
不是无证驾驶嘛!
个中原因,不得而知。要查考清楚,恐怕不是十天半个月的事。麻烦在于,我们要告申花,因为朱骏是以申花的名义阻碍《东方体育日报》行使合法的采访权的,而朱骏并不是申花的法人。昨深夜得知,总经理吴冀南正在办理申花变更的相关手续。在此拜托吴冀南同志,请抓紧一点时间,尽快地办理。我们期待着与申花的这场官司。我们期待着与朱骏法庭上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