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扰乱足球比赛的球迷,被吉林省长春市警方责令1年内不允许观看足球比赛。这种处罚在中国十分罕见。
8月22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体育场进行的中超联赛中,长春市人李某、袁某、王某(女)、辽源市人于某和张某5人因煽动球迷闹事、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和向场内投掷杂物,被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分局依法执行了行政处罚。
当日19时30分,长春亚泰队与浙江绿城队比赛过程中,袁某在看台上向场内投掷水瓶,扰乱比赛正常秩序,被现场执勤民警强行带离赛场。21时30分许,比赛结束后,三四百名球迷滞留在体育场一号门贵宾室门前,高喊口号,辱骂长春亚泰俱乐部领导和教练。现场执勤的200余名公安民警在对球迷的过激行为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将带头闹事的球迷强行带离现场。这时,王某、李某等人煽动现场球迷大骂警察,并拦截、追打执行公务的警车。
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5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五日的处罚,并责令他们一年内不允许观看足球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