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是《追梦》的书作者,为出版发行该书,2005年4月9日,案外人陈志钢与上海文艺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图书出版发行后,出版社未依约支付报酬,高敏向一中院起诉上海文艺出版社,要求支付稿酬。后因上海文艺出版社是上海文艺出版总社的一个部门,对外民事责任由上海文艺出版总社负担,故被告变更为上海文艺出版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