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8日,火车头体协前运动员艾冬梅、郭萍、李娟就主教练王德显“侵吞工资”的诉讼被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立案。这是继去年底孙英杰向王德显索要奖金及工资后,有一起涉及王德显的工资和奖金纠纷。
王德显是否侵吞了工资这个结论只能由司法部门去判定,但有点必须指出的是,在短短一年内接连发起两起不同诉讼人状告同一被告的案件绝非偶然。运动员的血汗钱被王德显挪用或者私吞是事实,但直到现在艾东梅,郭萍等人退役后才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的确发人深思。你的工资和训练费没有及时发到你的手上,为什么不去讨个公道,运动员的法律意识需要加强。
如果王德显私吞运动员工资属实,他拿那个钱做什么了也因是有关部门追查的重点。如果王德显只是拿做私用那只是个人经济问题,但王德显如果拿这笔钱去买兴奋剂又该如何。孙英杰就是在十运会上被查出服用兴奋剂,由此结论王德显也有让自己管理的其他运
动员服用兴奋剂的可能。
艾东梅曾经获得天津,北京,大连,波士顿等一系列马拉松赛的冠军,获得的奖金也不少。但在此次诉讼中,她只要求王德显返还自己的工资和训练费用5万元。而对于那些比赛奖金,有许多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在法律上根本就得不到承认。
关于运动员比赛奖金的分配问题,国家有关部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正是制度上的漏洞让王德显之流钻了空子。他以队员太小将其工资奖金收入代管,这就为其私吞运动员的财产提供了便利。
正如艾东梅等人的律师所言,运动员的奖金收入要比她们的工资高许多,但因为掌握的证据太少即便起诉胜诉的可能也不大。就是打官司,那些奖金也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要回。这其实也向中国体育管理制度发出质疑,当一个运动员为国争光取得好成绩得到奖金以后,这笔奖金该如何分配如何落到运动员手里应该提到议事日程。
首先国家体育总局对待奖金分配制度上规则制定就不明确,中国女足在亚洲杯上夺冠奖金要被抽取三成就在社会上闹了轩然大波。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运动员夺取好成绩后奖金分配的问题,有关部门就应该制定出一个详细的细则。
其次有关部门应该进行监督,确保运动员得到的奖金能够按时发到手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为王德显之流创造私吞运动员财产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