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11月4日消息:在经历一年零七个月的羁押、侦查与审查起诉后,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一案于前日在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海因涉嫌经济犯罪于2005年3月24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年4月30日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按起诉书中提到的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共2.14亿元的数目,张海的数额比之前已提起公诉的同样被羁押于佛山的顾雏军的数额要小一些,顾雏军被控的四宗罪中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与张海相同。至于张海有可能获刑多重,广州智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戴辉勇说:“如果两项罪名同时成立,两罪并罚,职务侵占罪最多判15年,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10年,两者获刑的年数可相加,但两项罪名相加一般也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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