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积分规则

2004年3月5日 17:31

    每一场赛事的前八名得分。取分法则两度变更,现在则是按照2003年通过的条例:冠军得10分,亚军8分,季军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5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原先的积分规则是只有前六名有积分:冠军得9分,亚军5分,季军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创最快圈速的车手则有1分的奖励分。

    而在五六十年代时冠军只有8分。

 
选稿:张莉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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