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店迎对全天候供药
东方网2月19日消息:从4月1日开始,在上海新开办的药店必须24小时营业,而到年底药店换证前,所有老药店也必须完成24小时营业的改造。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一项硬性指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正加紧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上海将先于2004年12月31日这个规定时限,完成所有药店的全天候供应改造。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是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低水平重复,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因此,《办法》在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条件上加高了准入门槛。全天候供应就是其中一条。 目前本市的110家医保定点药房已经实施24小时供应,有的设置购药门铃;有的则开出小窗口对外售药。此外,复星药业、上海日夜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也已将24小时营业作为企业内部的一项便民措施进行推广。 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对这一规定感到压力。一家连锁企业的负责人表示,24小时供应意味着每月每店要增加至少2000元的开销,可上海夜间的需求量却没有那么大,大概到晚上10点以后就没有顾客了。另一家24小时营业药房的负责人说,目前该店每晚只有10多名顾客,如果1700家药店都做到了这一点,客流量将少得可怜,而药店的成本将大大提升。这两位负责人说:“现在药店的利润已经相当薄了,今后要从竞争中取胜将更困难。”
来源:劳动报 作者:施嘉奇 编辑:姚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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